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众号“微海陵”1月16日通报,本月11日上午10时57分,海陵区时代花园东门处发生一起点火自伤事件,造成一人烧伤,伤者正在泰州市人民医院救治,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根据通报显示的信息看,2019年10月,刘某在“好活”平台注册了118115号工作室,并与好活(徐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转包协议》,承揽靖江赢跑公司的“饿了么”配送业务。2020年12月上旬,刘某因合同约定的配送服务费结算与靖江赢跑公司产生矛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1月11日上午,刘某携带汽油来到靖江赢跑泰州店,将汽油倒在身上,与相关负责人交涉后,自己点燃衣物冲出店外,即被周边群众将火扑灭,并立即送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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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公司对外卖小哥的压榨由来已久。外卖公司的员工是谁,当然是外卖小哥了,但是外卖小哥却无法与外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外卖公司作为资方,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钻法律空子,压榨外卖小哥的血汗却又不用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这起案例中,某外卖公司可以说是做到了极致,心黑到了极致。首先他们利用劳务派遣制度将外卖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每年给第三方公司一部分钱,这些外卖人员就跟外卖公司没有关系了。好一点的第三方公司还会跟外卖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交个社保。吃人不吐骨头的第三方公司就根本不跟你签订劳动关系,直接跟你建立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最大区别就是,我跟你没有劳动关系,不用给你交社保也不用赔偿你工伤,外卖员就是裸奔。别说这样做是第三方公司靖江赢跑公司心黑,你一开始外包出去时心就已经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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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作为外卖公司最多的员工,提供主要服务的员工,竟然无法与外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真是讽刺。第三方公司的利润哪里来,还不是从外卖员身上压榨而来。外卖公司逃避了他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把所有的重担都直接压在外卖员身上,这明显存在问题,希望立法者能够关注这个问题、改进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