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退休老工人,没有退休金,应该怎么办呢?作为一个退休老工人,没有退休金,那么很显然这是由于工作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问题,如果说你曾经在退休之前有相应的工作单位,并且都是通过工作单位来正常上班领取工资,那么工作单位是有责任有义务来正常缴纳我们的社保待遇,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些也是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否则的话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我们作为员工来讲,可以依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我们要看自己。在这个退休之前有没有参加工作,如果说你一直按着灵活就业的形式来打一些临时工,并没有和任何一家工作单位,建立这种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你没有退休金,就说明你个人没有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最终,不能够获得养老金的待遇也是很正常的。

但如果说你曾经在工作单位工作,并且和工作单位也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依法来进行申诉去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我们可以首先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申诉和举报处理。

我们在申请劳动监察之前,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比如说你提供劳动合同书,或者说你提供每一个年的这个工资表,那么都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以此来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就可以要求工作单位来给你补缴若干年以来的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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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说你在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在15周年以上,那么基本上通过工作单位补缴完成之后,你就可以享受到正常办理退休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在补缴的过程中,那么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绝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大约是2/3,我们个人也需要承担其中的1/3的缴费比例,当然你把各占1/3的缴费比例可以一次性交给工作单位,然后由工作单位来进行补缴也是可以的。

同时在补缴的过程中,由于这个年限没有按照逐年缴费的原则来进行缴纳,所以说补交的过程中它一定会产生滞纳金的费用,这个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由企业单位来承担,毕竟这是由于企业单位的疏忽,所造成社保没有办法正常缴纳,所以说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相关滞纳金的待遇。

最终我们就可以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了,所以说自己的个人利益一定要通过一些有效的方式去维护,那么最终才可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如果你确实是因为在工作单位期间,没有缴纳社保,那么以这样的方式,是可以得到有效的申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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