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医师

近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通过社交平台质疑爱尔眼科医院,她称自己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接受了右眼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后,右眼近乎失明。

病历显示,艾芬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呈白色隆起,屈光不正(右眼高度近视)。艾芬质疑武汉爱尔眼科对其治疗不当,做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前未彻底检查眼底是否变性,导致其右眼视网膜脱离。

知名抗疫医生
“硬怼”爱尔眼科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还遭到这样的忽悠,不晓得有多少普通老百姓上当。爱尔眼科的行为不止是失误,而是没有医德,我要揭露这种现象。”

2020年5月,艾芬觉得自己的视力下降,经爱尔眼科一名返聘医生介绍前往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治疗,大约花费2.9万元做人工晶体植入手术。

艾芬称,术后自己的视力越来越差,“术前我的右眼裸眼视力0.2,矫正之后0.4左右,但是到7月9日,去眼镜店配眼镜时发现右眼视力只有0.1了。”

一直到10月,视力仍未好转,她在自己就职的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呈灰白色隆起,屈光不正(右眼高度近视),近乎失明。

艾芬认为,自己白内障很轻,爱尔眼科没必要给她做这个手术,同时,在爱尔眼科就诊时,医生没有仔细检查其眼底,以致延误发现及治疗视网膜脱落的时机。

在视频中的语音连线里,王勇表示“检查是检查了,但没有那么全面”。

另外,艾芬还认为自己的检查资料被篡改和调换。她向爱尔眼科要自己检查时拍摄的白内障照片,王勇却给了她一张白内障很严重的照片,艾芬质疑“绝对不是我的,是P过的”。

12月31日,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艾芬的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

爱尔眼科在声明中表示,患者自主提供的三甲医院术前B超和OCT检查结果,均显示眼底视网膜平复。术后复诊结果显示,患者视力较术前明显提升,眼底视网膜平复。经核查,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不存在对患者病历和检查资料进行篡改和调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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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下午,艾芬在微博回复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声明称:“1.不是自行提供的术前B超和OCT结果,是根据爱尔的要求在我院做的。2.这两个检查有没有异常和眼底视网膜平复不是一个概念;3.我的白内障病变程度很轻,根本遮盖不了视网膜周边。4.希望爱尔医院公布我的正确的术前白内障照片。”

爱尔眼科:成立调查
工作组连夜赴武汉调查

2021年1月2日,爱尔眼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称,对于艾芬女士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眼病诊治事件,爱尔眼科医院集团高度重视,迅即成立集团调查工作组,并于2021年1月1日连夜赶赴武汉进行调查。工作组将本着对患者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核实。集团对艾芬女士所述病痛表示关心和同情,并愿意为其后续治疗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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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调查过程却让艾芬恼火:调查仅有3分钟就给出结论?

艾芬说,当时涉事医院方回复她,会立刻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在3分钟之后又打来电话,说已经了解清楚,希望能够和她面谈。

“我当时一下就火了,他这是把我当傻子哄,我就是在医院工作的,做个什么调查只要3分钟?糊弄鬼呢?”艾芬认为,爱尔医院所谓的“调查”,其实就只是“走过场”,“是做给外界的老百姓看的,根本不是想好好解决问题。”

1月4日,爱尔眼科发布诊疗过程的核查报告,声称艾芬右眼视网膜脱离与本次白内障手术无直接关联。

爱尔眼科还表示,通过自查,集团工作组指出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在此事件上存在医疗管理规范执行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艾芬通过个人微博回应当天早些时候爱尔眼科集团的核查报告,认为该报告避重就轻,混淆视听,管理混乱,推卸责任。

艾芬强调:“我不是医闹,我是一名医生,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真相,为了防微杜渐。”

爱尔眼科医疗事故频发
曾致人伤残

公开资料显示,爱尔眼科现为国内最大民营眼科医疗机构,公司市值在年末站上了3000亿元,一年时间市值增加超1800亿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艾芬之前,包括武汉在内的多地爱尔眼科医院都曾因医疗纠纷被患者告上法庭。其中,有患者在手术后落下八级伤残,有患者甚至双目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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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明双 摄

据了解,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曾因诊疗过程存在医疗过错被判赔偿患者9.7万余元。2017年2月,患者周某因“双眼球突出,左上睑退缩”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就诊,诊断为甲状腺相关眼病。2017年4月,周某在接受左眼眶内注射治疗后感觉左眼胀痛,视物不见。后经多方检查治疗,左眼视力仍有障碍。

另一方面,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玉溪市、山西省太原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多地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都曾因医疗纠纷被患者告上法庭,并被判决作出相应赔偿。

裁判文书网相关资料显示:

● 2018年1月16日,患者刘某到辽宁省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就诊,该医院对刘某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落后收入院,实施左眼行玻切手术,注硅油晶体植入。2018年1月25日刘某出院。由于术后视网膜再次脱离,该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硅油不能取出,失去再次治疗机会。经葫芦岛市医学会鉴定,刘某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经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左眼外伤现盲目5级,评定为八级伤残。法院一审判决,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赔偿刘某经济损失23.6万余元。

● 2008年1月,范某在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接受了双眼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手术,范某术后出现黑影飘动、干眼症等症状。经法院审查,范某医疗费、残疾赔偿费等总损失共计30.8万元,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医院应承担25%的责任,其应承担的费用8.2万元(含精神抚慰金8000元)。2018年12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吴某于2011年11月17日-2012年3月12日到贵阳市的爱尔医院治疗眼睛,爱尔医院的门诊病历载明:2012年11月7日诉:双眼红20余天。后吴某在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结论均为双眼失明。经法院审查,认为爱尔医院对吴某因病情所致的损失应承担30%的过错责任。法院判决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吴某经济损失35.83万元。

躲过病毒
却没躲过视网膜脱落

艾芬,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是最早一批接触到武汉新冠肺炎初始病例的医生,此后在一线积极参与抗疫。在2020年3月8日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的文章《巾帼英雄战疫魔——献给抗疫最前线的“半边天”》中提到: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和同事们没时间担心自己安危,顾不上照顾家人周全,“大家都想着多一点时间,多一次坚持,就能多救一个病人”。

2020的最后一天,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医生艾芬,在微博上发了一篇文章:《再见,2020》。

“2020年的这场灾难给每个人的生活都带来了不同的变化和冲击,而对于我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年头侥幸躲过了病毒的侵犯,却在46岁生日的第二天,没能躲过视网膜的脱落,右眼近乎失明。最让我难受的是,因为这个疾病不能用力,我以后都不能抱二宝了。”

来源:微博

看完后不经让人感慨万千,刚从新冠风雨中走出来的抗疫一线的医生,却因为一场并不算大的手术,近乎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悲伤的2020已经过去,小编也希望,经历了太多的艾芬医生,能讨回一个公道,从阴霾中走出来。

更希望今后不再有人获此遭遇,不再维权无门,发不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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