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36岁小芳自结婚以后多次遭丈夫余某家暴,被逼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庭审前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法院称若男方再出现家暴行为,则支持女方离婚诉求,房产划归女方。但经过法院的调解,余某并未收敛,继续对小芳进行家暴。为了躲避余某,2020年7月后,小芳便带着小孩去了武汉,一边打工一边照顾两个孩子,同时也继续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及材料,请求法院开庭审理,解除婚姻关系。几个月后,法院传唤双方到场明确房屋产权细节,为开庭作准备,万万没想到就在即将看见曙光的时候,小芳在家门口被余某砍杀,目前余某已经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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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对婚姻一直都是“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态度,这在《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就司法实践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应当先进行调解,除非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否则通常是不会直接判决离婚的,而感情破裂是极其主观的因素,证明难度非常之大,法律也列举了几项感情破裂的例子,比如重婚、家暴、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等。近些年,家暴频发,也时常可见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致使受家暴一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被更频繁、更严重暴力对待的新闻,更极端的是如同本案一样,发生了人命。

家暴到底该如何取证呢?以下几点需要你记住,一是能利用隐蔽摄像头拍到画面是最好的,能够记录家暴过程;二是去医院的诊断记录要留存好;三是调取出警记录、笔录等证据,侧面证明家暴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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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总是很美好的,美好到可能蒙蔽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无法看清对方的真面目。孩子总是让人牵挂的,牵挂到让人可以隐忍所有的磨难、所有的暴力。自《民法典》施行之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生效一直为大多数网民诟病,但正因为它的存在,让还没有步入婚姻的人重新审视婚姻,重新审视伴侣,擦亮自己的眼睛。别让我们的爱情太过“美好”,也别让我们的婚姻蒙上血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