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而来自安徽省桐城市的叶某则被当地人比作“披着羊皮的狼”,他利用父亲的身份强奸了两个不满14岁的女儿。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叶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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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逃离千里之外,发表微博揭露父亲的恶行

2019年12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龙头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该局网络安全大队巡查时发现,小朵在微博上发表博文揭露父亲的恶行,说她被生父性侵了七年。

小朵说,因为长期受到父亲的性侵,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多次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她希望自己死后父亲能被捕,母亲和妹妹小怡(化名)能过上好日子。

民警通过努力找到当事人小华及其母亲李某。据派出所介绍,小朵在桐城家中多次被父亲叶某强奸。为了躲避父亲,她离开安徽去了泸州。

随后,龙透关派出所将小朵、李某的审讯记录移交给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第三中队。同月17日,由于被告人叶某的主要作案地点和住所均在桐城市,中队将案件移交桐城市公安局,桐城市公安局当天进行了初步调查,决定于2020年1月3日立案侦查。

2020年1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案件侦查组发现,被桐城市公安局网上追逃的叶某在白沙镇有活动痕迹。随后,叶某于当日11时许在河南省中牟县碧桂园9号楼一房间内被抓获归案。同日,叶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桐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妻子曾发现丈夫是个禽兽,却没有选择报警

归案后,警方调查发现,叶某1972年出生于桐城,与李某结婚后。他平时以工作为生。

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2014年至2019年,叶某利用小伊和小朵的父亲身份,于2014年前后3次在出租屋内强奸14岁以下的大女儿小伊。期间,他曾被妻子李某当场发现。后来,被告人叶某多次请求原谅。在2015~2019年期间,叶某在趁妻子外出后,又多次对小女儿进行性侵,并告诫小女儿不得到处乱说。

2013年6月的一天早上,在一次意外的发现叶某正在强奸小怡时,李某立刻拿起拖鞋便打他。

当时,叶某向妻女道歉,李某在考虑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还小,而且又怕自己没有收入来源,李某没有选择报警,因为他怕自己不能养活两个女儿,所以只能不了了知。

2019年9月的一天,小朵告诉李某她已经自残了,在她的追问下,她得知叶某强奸小朵好几年了,后来,李某和女儿离开了叶某。小朵的姐姐在调查中透露,她和妹妹在一起时,发现妹妹在自残,睡着后还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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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20年10月11日,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881刑事判决第170号。被告人叶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于近日依法组成合议庭。法院在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后,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叶某利用父女间的养育关系,多次对两名不满14岁的未成年女儿实施性侵犯,侵害对象为其亲生女儿,其中一名受害者第一次受到性侵时还不到12岁,这导致产生自杀的念头,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

审判程序是合法的,叶某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站不住脚的,不予采纳。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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