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刑事判决书“艾滋病男子强奸15岁女童被判刑5年”的内容被上传到网上,引起社会关注。去年5月,广西河池市艾滋病男子袁某雷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强奸了一名15岁的轻度智力低下、无防御能力的女孩。去年9月25日,河池市都安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5年。

公众普遍认为此案量刑过轻。1月4日,相关媒体从都安县法院获悉,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了复核。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也证实,生效判决案件正在审查中,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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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3日,广西河池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案已在报纸上审查完毕。

明知道自己得了艾滋病,仍然对未成年女孩进行性侵犯

都安县法院(2020)桂1228刑初12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都安县检察院指控,2020年5月12日,被害人兰某,15岁,在上学途中在三阳村玩耍。13点左右,代销店的潘老板催兰某去上学,袁某雷主动送兰某上学,兰某上了袁某雷的电动车后,袁某雷开车到学校对面。

几分钟后,袁某雷驾驶电动车来到宜州区路边,他强迫兰某在离公路约200米的水沟附近的竹林中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来,袁某雷开车将兰某带回安置点附近的一家代销店,然后回家。

据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鉴定,在兰某胯部可疑部位检测到混合基因型,包括兰某和袁某内血样的DNA分型。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内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兰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袁某雷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雷强奸有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袁某明知自己有罪患有严重传染病、艾滋病,仍实施强奸,应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

2020年9月25日,都安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袁某雷有期徒刑五年。

该案的判决书近日被上传到网上,多数网友对判决书提出质疑,认为量刑太轻。

公众质疑量刑从宽,引起争议

近日,判决书上传网络后,有人质疑判决过于宽大,引发争议。

网友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被告人袁某雷自首是否需要从轻处罚?袁某雷知道自己身患艾滋病,仍然实施强奸,情节十分恶劣,是否应按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处罚?除了故意杀人?是否仍涉嫌故意传播性病?受害者是一名未成年女孩,轻度智力低下,没有防御能力,被告是否应加重对强奸罪的处罚?

有网友表示,强奸无加重情节的应判3年至10年。在本案中,被告人性侵了一名轻度智力低下的未成年女孩,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强奸。”结果,他被判了5年,这显然太轻了,“至少离刑期还有10年,否则怎么震慑后来者。”

律师:如果情节恶劣,起点就是被判处10年徒刑

相关媒体记者注意到,都安县法院(2020)桂1228号刑事判决书第124号没有显示被害人兰某是否因强奸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刘文华告诉相关媒体记者,袁某雷自首对量刑的影响取决于司法机关,这并不意味着自首必然减刑。

刘文华说,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用“可以”代替“必须”。对自首的被告人,法官可以根据案情减轻或者不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

在网友袁某雷的讨论中,我们了解到,强奸在患上艾滋病后仍然实施。是故意传播性病罪吗。刘文华认为,在本案中,袁某雷明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并强奸他人,不构成故意传播性病罪,但应按强奸罪的量刑情节处理。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患有梅毒、淋病和其他严重性病而并非卖淫嫖娼的行为。”

刘文华告诉相关媒体记者,他个人认为本案量刑较轻,但处罚较轻是因为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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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就本案而言,如果强奸行为导致被害少女感染上艾滋病,就属于“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无疑应当量刑十年以上。

刘文华说,从目前披露的案件来看,被害人应该没有感染艾滋病,是否属于“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在理解上存在争议。其加重情节与被告人认为其对被害人的健康没有重大危害的规定,即使是对被害人本人也不会造成危害。应认定为“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量刑应在10年以上;如果考虑自首情节,起刑可为10年。

如果量刑过轻,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上诉

河北省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强奸杀害案”被害人家属律师侯世超也指出,被害人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将直接影响袁某强奸案的量刑。

侯士朝说,被告人袁某雷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这一重大性病,对其实施强奸是主观故意让被害人感染艾滋病的行为,属于比较恶性的行为。经鉴定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被害人因袁某雷强奸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被告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论处。艾滋病是一种高死亡率的传染病。

侯士朝说,第一条关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即强奸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司法机关自行认定。

但2013年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对“情节恶劣”未作明确规定。但其中规定,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应从“对不满12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等7个方面依法从重处罚。

侯士朝说,如果查明本案被害人因强奸被告人而感染艾滋病,被告人袁某雷将有两种从重处罚的情节,即强奸弱智未成年人和致使未成年人感染性病。

侯士朝认为,被告人量刑过轻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

侯士朝还告诉相关媒体记者,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会导致受害人身心受到摧残,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此后,中国始终坚持“性犯罪零违法”、“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相关媒体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3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县法院年底已生效的袁某雷强奸案经过审查审查。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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