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5年,剑阁男子先后给“女友”转款17万余元,却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也是男的。25日,剑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熊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向网恋“女友”转款17万余元
2015年,熊某与李某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互加为好友,熊某介绍称自己名叫“熊丽英”,随后两人又相加为微信好友。聊得投机的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以“亲爱的”互称。
此后,“熊丽英”以家中出事为由向李某借了第一笔钱,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持续向李某借钱。期间,“熊丽英”承诺要送一辆车给李某,但车辆办证、上户、办保险需要钱,再次向李某借钱。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李某陆续向“熊丽英”转账17117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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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4年的女友竟是男的
李某说,二人“交往”期间,并没有见过面,只通过文字、语音、视频聊天,期间也通过几次电话,视频聊天中的图像显示也是女性,只是声音有点粗。直到案发,李某才得知“熊丽英”的真实身份,原来自己和一个男人网恋了5年。
在李某强烈要求下,熊某向李某还款2570元。至案发,熊某诈骗李某钱财共计168608.61元。
获刑四年六个月退赔并处罚金
剑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法院判处熊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三万五千元,并责令熊某退赔李某经济损失168608.61元。
“近年来,以‘恋爱’为名实施的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利用爱情包装骗局,轻而易举就能让沦陷‘爱情’的受害人跳入诈骗的陷阱。”主审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网络,对网恋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时刻保持警惕,涉及钱财,要三思而后行。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