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和郭敬明终于迎来了''行业''的集体抵制。
2019年以来,郭敬明成为热播综艺《演员请就位》导师,于正成为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的导师。在这两档节目中,二人频频上热搜,展现出一副''行业大咖''、''资深导师''、''对演员指点江山''的形象。正是这种情况引发了行业的反感。
截至我们发稿,在微博上以转发形式自动加入抵制编剧名单的数量还在增加。
尤其是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人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
同样截至发稿,郭敬明、于正及相关节目组尚未就此进行回应。
2015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于正随后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二审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于正拒不向琼瑶公开道歉,还玩起了消失,手机不通,邮件退回。
2003年12月,庄羽称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
一年之后,2004年12月,郭敬明一审败诉,随即提出上诉,同时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和解。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请求,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应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但郭敬明也拒不道歉。后来,法院不得不实施强制执行。
过去二十年间,于正''生产''了不少影视作品,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的电视剧《带我飞,带我走》,此后包括《楚留香传奇》、《宫》系列、《延禧攻略》、《鬓边不是海棠红》等爆款IP古装,以及如《云中歌》、《凤囚凰》等的口碑扑街的“神”剧。
郭敬明的代表作主要是《小时代》和《爵迹》。
两人的作品,可以说都属于''流量明星''加持,口碑不高,却赚的盆满体钵的类型。一直被主流编剧同行们''质疑''。
于正和郭敬明可能是好商业,但绝不是好编剧。
天眼查显示,于正旗下公司为16家。其中,有4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9家公司担任股东;在13家公司担任高管,大多数为监事职位。其中还有4家公司被注销过。
于正''出道''2要从2000年开始。当时,他和张珺涵一起创建浙江全盛时代影视公司,第一部作品《贤妻良母》以每集7位数字的电视台成交价刷新业界纪录。
到2012年,东阳欢娱影视文化公司(下称:欢娱文化)正式成立。于正出资1866.67万,持股62.22%是绝对的大股东。
欢娱文化可是影视行业公司的纳税大户。浙江东阳市发布的影视公司纳税大户榜数据显示,2018年度,欢娱文化缴纳税费合计为10118.62万元,位居第三,仅次于王中军的华谊兄弟、侯鸿亮的东阳正午阳光。远远超过2017年2793万元的纳税数额。要知道,2017年,欢娱文化仅仅进入百强。一年之内,公司发展迅速。
而郭敬明的商人角色似乎要更响亮。早在2005年就曝出身价超过400万。之后的此2007年、2008年和2011年,郭敬明三次位列当年度中国作家富豪榜榜首。
据天眼查资料,郭敬明最多时拥有10家公司。其中,他是6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担任6家公司的高管。此外,在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他拥有100%的股份,是名副其实的实际控制人。
那些辛辛苦苦搞创作的编剧们情何以堪?价值观何在?
事实上,于正和郭敬明怎么用话题制造流量,赚钱和爆红,只要市场接受,大家伙儿都没意见,但是把他们推到''导师''的位置上,说真的,让电视机前勤勤恳恳搞创作的人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