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幸福可能是一个笑容,一个拥抱或是一句温情的问候。检察官刘占周说:“现实也许很残酷,但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和责任不允许赵某某这样的孩子被遗忘在社会的角落。”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传递检察温度,2020年11月13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首次司法救助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赵某某、谭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听证,原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司法救助申请人亲属代表、所在村委会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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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听证会由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占周主持,因涉及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该案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听证。听证会上,首先由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然后主持人简要介绍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之后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田莉介绍了申请人基本情况及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申请人亲属代表宣读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村委会代表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主持人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出救助决定及救助理由。案件评议阶段,人民监督员张俊华、李俊颖表示:申请人赵某某年仅9岁,父亲近年因患胃癌去世,住院治疗花费10余万元,母亲即另一申请人谭某某智力残疾,奶奶85岁高龄且肢体残疾,均没有劳动能力,靠低保度日,生活特别困难,二人的遭遇也让人同情,应当予以救助;人民监督员、饶阳县妇联主任科员郭敬玺表示:两名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支持县检察院的救助意见,妇联也会持续关注这个困难家庭,及时给予帮扶和救助,今后的工作中也会加强同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对案件被害人这一特定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在依法办案同时传递司法温度、检察情怀。召开听证会,是当前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重要举措,是密切检群关系的有效途径。下一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努力使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创新救助方式,让更多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沐浴在检察暖阳下。

作者:郭翠翠、王旭迎

摄影:孙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