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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学选刊》2020年7期

老藤《猎猞》

选自《湘江文艺》2020年第4期

老藤

本名滕贞甫,1963年生于山东即墨。著有长篇小说《鼓掌》《樱花之旅》《刀兵过》《战国红》,小说集《无雨辽西》《熬鹰》《西施乳》,文化随笔集《儒学笔记》等。现为辽宁省作家协会主席。

NO.1 创作谈

不要低估动物

文 | 老 藤

在小兴安岭我接触过一个达斡尔老猎人,这个面如大列巴黑面包的老人告诉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低估动物。我清楚这是经验之谈,也知道这话并不涵盖所有的动物,应该特指那些与猎手斗智斗勇的猎物,因此我并不以为然,不是有句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吗,动物无论怎么聪明也无法与人相比,人才是万物之灵。但是,随着老人有滋有味地讲述,我对他讲到的动物不免肃然起敬起来。比如蹲仓的黑熊能爆发成倍的蛮力,以一种视死如归的勇气与侵犯者搏斗;比如草原上的狼群会有计划、有分工、有重点地打伏击战,直至捕获猎物;还比如赤狐排出的气味能让人出现短暂眩晕或幻觉,小小的黄鼬会以舞姿魅影来麻痹你的神经等等,其中最让我感到新奇是猞猁,老猎人说猞猁是大山精灵,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招惹它。

据老猎人讲,猞猁居无定所,极难猎获,猎猞的最佳途径就是找到猞猁便溺之地。因为猞猁排泄地点相对固定,也就是说在茫茫山野之中,猞猁从不随地大小便,它们会到自己专属的地方排泄。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没有固定住处却有固定的卫生间,在吃和排的问题上能重视后者的动物恐怕只有猞猁了。一般来说,重视后者的则代表着进化的层次,包括人类,那些随地大小便者层次不会很高。老猎人还说,聪明的猞猁耐力极强,绝不会冻毙饿死,它甚至会贿赂穷追不舍的猎手。如果遇到穷追不舍的猎手,它会在追击路上放一只被它杀死的野兔或狐狸,猎手见到了这些馈赠一般来说就会停止追杀,双方心照不宣,没有哪一个猎手喜欢赶尽杀绝。

老猎人说猎手到了晚年大都睡不好、梦不安,有的甚至会得一些怪病,他有个专门下膛线捕猎黄鼠狼的朋友就是被莫名的腹痛折磨而死,连医生都找不出病因。老猎人这样说当然有些迷信色彩,但垂暮之年的猎人不愿意多谈昔日辉煌却颇有共性。每一个即将踏上奈何桥的人,都会有意无意地回望自己的来路,曾经的杀戮在生命的黄昏已经不是荣光,更多的是内疚和忏悔,这就是战神白起在死前为什么会说出“我固当死”,因为他知道,在长平之战中自己坑杀了四十万赵卒降者。

善待野生动物并非仅仅是生态保护的问题,很多人忽略了另一方面的意义,那就是对自我心灵的救赎,且不论人与动物之间是否也存在量子纠缠,须知每灭绝一种动物,人类都会往暴虐和孤独走近一步,最终伤害的还是人类自己。永远不要低估动物,《猎猞》中那只三条腿的灰狐和始终没有现身的猞猁,就嘲弄了一干人。

来自“湘江文艺杂志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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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他评

两种理想人格的坚守

——评老藤的小说《猎猞》

文 | 唐胜琴 房 伟

《猎猞》是老藤“动物文学”书写中又一位新的“成员”。这部作品通过猎手金虎和派出所胡所长之间关于“猎”与“禁猎”的较量,讲述了打猎历史悠久的三林区在国家新政策颁布下所面临的窘境,探讨了众多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联。金虎和胡所长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作家展开故事的重要方式,对立统一中尽显儒家文化中以“仁”为核心的人文精神,赞扬了两个立场不同的主人公身上对于各自信仰的坚守。

老藤这些年的创作题材主要集中在官场和动物、乡土等方面,他自己曾说,希望建立一座“文学动物园”,所以在《猎猞》这部作品中自然和人的关系是其表现的重心。又因为作家本人身在官场,所以对于官场生活的描写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老藤是一位保守型作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对于文学的敬畏精神在他的创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实践,儒家精神的内蕴、人文精神的宣扬、古典文学式的优美等构成了其作品的美学原则。优秀的小说包含的元素有很多,吸引人的故事、优美的语言、鲜活的形象等等,但老藤的小说却十分注重在矛盾冲突中去展开事件,使得人物的性格在对立统一中获得内在的和谐。

自古以来,我国对于理想人格的标准在不同的时代都有所差异。先秦时期,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文化认为,完人的状态就是要“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思想发展到后来形成了“礼义仁智信”等人格规范,这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和社会的安定。可是对社会人性矫枉过正之后,传统的封建礼教就陷入了一个极端,“三纲五常”成为了束缚人的思想的工具,极度压抑人性的自由,造成了诸多社会悲剧和个人悲剧。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上虽然摈弃了许多落后的封建礼教文化,匡扶以“仁”为本的儒家思想,可是受到西方文化和消费社会的冲击,儒家文化的精神渐渐地掩埋在了精致的利己主义思想之下。传统美德的式微让人们不得不怀疑,支撑着现代人价值观的内核在哪里?在这样的情况下,老藤选择了坚持自己的责任和信仰。他认为人身上的诸如诚信、尊严、原则、仁义、善良等品性是弥足珍贵的,在他眼中的理想人格就是能够坚守内心的道义和仁善,而在此之下产生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就是他所追求的理想范式。

《猎猞》从一开始就交代了地域文化背景,三林区有着悠久的打猎历史,国家新颁发的政策使得这里的人们不得不放弃打猎。以“缴枪”事件来拉开全文的序幕,“一枪飚”金虎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下“割肉”缴枪。作为一个以打猎闻名的猎手,金虎对于放弃打猎这项神圣的事业还是心存芥蒂,特别是公安局胡局长发誓要成为“三林区猎手终结者”时,他心中的反抗情绪升到了极点。明面上,激化金虎和胡所长之间矛盾的主要是三件事:飚枪、协警风波和金虎受罚。但是这些矛盾并没有在剧烈的冲突中展开,作家十分注重情感的克制,使二人之间内在暗流涌动的较量外化为相安无事的和谐。对于金虎来说,缴枪政策的实施并不意味着他打猎生涯的终结,他希望在不用枪的情况下打猎,以维护自己作为“一枪飚”的尊严,可惜三林区的打猎传统在政府环保政策的打击之下渐渐没落已呈不可逆转之势。时代在改变,观念也在改变,环保意识催生了环保政策,金虎也深谙于此,所以尽管他内心失落,但还是听话地上缴了自己的爱枪,将不服藏于心底。

如果说缴枪政策是一个契机的话,那么对于金虎来说,他内心深处对于动物的感情变化才是其真正决定放弃用枪打猎的根源。动物之间的情感,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共通,使得金虎慢慢觉悟,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当外孙女哭诉金虎的残忍时,当他亲眼看到狼身上舍生忘死的母性时,金虎才明白人类残忍冷漠的猎杀制造了多少罪孽。金虎的身上践行了作者的动物观念:大自然的生命来之不易,人类不应该踏着动物的血迹前进。而这种人与动物、自然之间的情感共通,正是对于儒家思想中“仁”的精神的弘扬。生命有灵,只有互相爱护,才能生生不息。金虎整日与猎物们打交道,对它们的习性了如指掌,每每总是被他们身上的精神所折服。所以,尽管他是天生的猎手,却能响应政府的号召不乱猎杀野生动物。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生态理念首先关注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在内在的和谐方能够打破客观现实的矛盾对立。

在金虎身上除了仁善,还有他对尊严的维护和对原则的坚守。小说的名字叫“猎猞”而不是“打猞猁”,说明了在被猎的动物也是有难度区分的,“猞猁狡猾凶猛难以对付,不是轻易就能打到的,打体现的是藐视。猎体现的是重视,就像势均力敌的两个人搏斗,需要斗智斗勇。”由此可见,捕到猞猁不仅能够为爱犬红獒报仇、帮吉鳌治好癔症,更是展现自己高超打猎本事的机会,如若成功,无疑便打破了胡所长想成为“三林区猎手终结者”的梦想,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从根源上来说,胡所长和金虎之间的矛盾就在于“尊严”二字,金虎认为胡所长缴了他的枪、监督他不准他打猎就是剥夺了他身为猎手的尊严;而胡所长因为飚枪和协警事件认为金虎不给他这个军人面子。一个想打猎,一个以禁猎为目标,二者都是在维护自己作为猎人和官员的职守和信仰,他们都没有错,反而是他们身上这种对于自我尊严的维护令人赞叹。

金虎在被缴枪之后回顾了自己的打猎经历,其内心深处还是支持国家政策的。在他捉住狐狸时毫不犹豫地将它放了,也支持胡所长“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等理念。尽管他希望通过打垮胡所长来找回自己作为“一枪飚”的尊严,可是他从未跨过自己的底线。在猎猞的过程中,即使苗魁家里有枪,他也坚决不用,坚持要活捉猞猁,这一方面是对自己的技术和经验的信心,一旦用枪,在人格上就输了;另一方面是对自己誓言的遵守,说不用枪就坚决不用,想通过亲手捕猎猞猁为红獒报仇,治好吉鳌的癔症。虽然每次金虎和胡所长见面时总是针锋相对,但在金虎的心底,还是非常佩服胡所长所做的正确决定。只是胡所长对他百般的怀疑和防备伤了他作为“一枪飚”的自尊心,所以一直以来二者之间的斗智斗勇,就是想证明自己作为一个出色的猎手可以不用枪就成功猎到猞猁,打垮胡所长成为“三林区终结者”的梦想。结局是金虎失败了,当了一辈子精明的猎手,最后却栽在了一只狐狸的伪装之下,而辛苦追寻了近半年的猞猁早已不知所踪。这是富含深意的,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继续下去只会越走越远,最后金虎认输,他一直坚守的所谓的尊严实际上不过是徒劳罢了。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才能找回尊严。正如杨辉先生所说的:“乡村无疑可以容纳一代青年人对未来的希望愿景,他们可以体会到作为历史主体的重要价值。他们的个人命运同样是高度历史性的。”金虎也是如此作为个体的尊严最后还是没有让渡于历史的大势。

老藤自己久经官场,对于政府机构和官员们的状态非常的了解。他早年也写过许多官场小说,如《腊头驿》《熬鹰》等。老藤的官场书写与传统的官场小说区别是比较大的,他虽然也会揭露官场的种种丑恶,但重心不在于表现官场的勾心斗角,而意在真实客观地表现官员们的品性和心理。《猎猞》虽然不属于官场小说,但是胡所长作为派出所所长的种种尽忠职守的行为在另一层次上展现了新时代官员的一个侧面。在现代性政策改制的大环境下,胡所长的身上真正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的积极入世的精神,他怀抱理想、认真履行职责,对三林区的百姓负责,将环保政策进行到底。胡所长刚到三林区任职就立志要成为“三林区猎手终结者”,并且说到做到,各个击破地收缴枪支,做事周密细致,令人佩服。作为军人转官员的典型,他身上带有军人的气质和魄力。到任三林区后听到了“一枪飚”金虎的大名,他想见识一下就跟他飚枪。可是这个部队上有名的神枪手却输给了金虎这个野路子,而且在胡所长主动“拉拢”的时候,金虎却表现出不屑、出言不逊,这就损害了胡所长的面子,二人之间的梁子也就此结下。

胡所长有一句口头禅“事儿上见”,这句话在文中出现多次。一方面出于个人的警告,展现其有仇必报的耿直性格,他非常看重自己的颜面。在金虎出口伤人时他第一次说这句话,就是警告他以后别犯在自己手里;另一方面便是出于对自己职责的维护,发生在三林区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下,每当管辖区域有异样时他总是能第一时间察觉到并处理好。身为所长的他具有绝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任何人一旦有想要违背政策的想法时他都会说这句话来进行威慑。两位主人公之间的矛盾几乎都在这句话上展开,一句“事儿上见”隐含了太多没有直接表达出来的暗暗较量,使得二人之间你来我往的试探和反击充满着张力。刚开始胡所长认为自己的面子被金虎伤了,所以言语间带有一些报复的成分。可是渐渐地他也明白了,身为“一枪飚”的金虎具有相当的实力,内心对他也是非常佩服的。他能够把金虎当成是三林区禁猎最大的“隐患”,归根到底还是折服于他的实力。所以每次察觉金虎不对劲的时候,他都会说“事儿上见”,希望金虎能够遵守国家政策,不要知法犯法、顶风作案,这样既能够将三林区的盗猎之风控制下来,内心也确实不希望金虎因为违规打猎而摊上大事,这不得不说是另一种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

老藤非常注意在变化中去刻画人物形象,无论是金虎还是胡所长的形象都不是“出场定型”,而是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富有层次地展现出来。故事一开头,缴枪事件就把金胡二人之间的矛盾抛出来了,但深入故事之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不是单纯的正邪对立,二人的过节是有缘由的。金虎爱枪如命,但是依旧能够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交枪,为人讲信用,说到做到,这就说明了他并不是一个为了打猎失去理性的人。在他打猎的过程中见到了很多动物之间的真情,被这种真情打动,动了恻隐之心。他明白盗猎盛行对人与自然都有害,虽然一直为了脸面想要赢胡所长,好胜心极强,但是却能够在捕猎的过程中坚决不用枪支,坚守自己的人格,可以看出这个人物身上对于尊严的坚守。胡所长刚到三林区就以莫大的决心整治捕猎行为,后来又因为跟金虎的过节而处处与他过不去。但是他并不单纯是一个不讲情面的官员,他也有军人身上的热血,更有英雄般的豪迈。由此可见,老藤笔下的人物形象并不单一,往往能够在对立统一中展现丰富的人性美。

《猎猞》的题材是比较少见的,可以看出老藤对于地域性民生的关注,以及当地人民在现代性的种种冲突下矛盾纠结的心态。纵观全文,与其说是金虎和胡所长之间为了“猎猞”一事你来我往的针锋相对,更不如说是当代社会发展的现代性政策和地方传统人文心理之间的矛盾。三林区人民一直是以打猎作为他们的主业,在当地猎手的心中,打猎不仅可以展现自己的一技之长,也是他们养家糊口的根基。即便是像金虎这样的出色的猎手,缴枪禁猎以后也只能去当个羊倌度日。而这历代以来的打猎传统因为时代的变化、政府出台的政策就从此消亡,人们心里必然是一时无法接受的。这也是一开始缴枪政策下来的时候,金虎等人不愿意服从的原因,对于这些以打猎为生的猎手来说,枪就是命。即使是在缴枪禁猎之后,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就像文中金虎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所以无论胡所长用多么强硬的手段去禁猎,光有行动还是不够的,还得要从根本上普及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环保意识才行。“一枪飚”金虎观念上的转变除了有政策和胡所长等客观原因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其内心对动物的恻隐之心,在人与动物之间产生情感共融之后,传统文化中“仁”的精神被唤醒。他认识到人类不应该踏着动物的血迹前行,同样是生命,它们不应该为了人类一己私利就付出生命的代价。人对动物的尊重,是一种和谐优美的生命共融状态。人对于动物俯视姿态的改变,便意味着人找回了长期以来遗失的美好品性。

金虎对于狩猎态度的转变,也是环保意识慢慢被唤醒的一个过程。人与动物之间绝对不是残忍的“猎”与“被猎”的关系,而应该是和谐共存的,这就由对立走向了统一。其中因果循环的意味不言自明,作为反面教材的老莫与金虎和胡所长处于相对的立场。老莫擅长治癔症,方法是用猞猁帽赶走妖魔,既迷信又冷漠。他爱吃狗肉,连红獒见到他都怕,最后死于狂犬病。这不禁让我们思考当下的现实,消费社会催生了美食行业的兴起,物质充盈的年代,人们猎奇尝鲜的心态日益膨胀,不法商家以非法手段猎杀、走私野生动物,导致许多珍稀动物濒临灭亡,更把众多细菌和病毒带到人的身体里面。2020年开年的新冠给人们上了一课,一场重大的疫情,让所有人开始思考:自然界对人的报复,人类自身是否应该承担很大的责任。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仁义善良的品质是否被我们遗失了呢?

小说后半部分,金虎完全认同胡所长的理念,认为胡所长严抓“盗猎”之风是对的,佩服他在种种禁猎行为中展现出来的警觉与担当,也愿意去维护他的环保理念。那么为什么二者之间直到结尾也要分出个胜负呢?就是在赌气。二者各自都有自己的立场,所以他们要守护的东西有所不同。结局是金虎猎猞失败反被动物的伪装欺骗,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谋也被胡所长看穿,想要证明自己作为出色猎手的本事,最终还是输了,正视自己曾经的辉煌已逝的事实。警觉谨慎的胡所长以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却还是在金虎设下的圈套中受伤,两人终究是在“事儿上见了”。可是归根到底,在他们心中对于动物的情感,善良仁义等美好的品格是一样的,这也在最后一幕中金虎背受伤的胡所长下山的隐喻中可以体会到。

《猎猞》体现了老藤在当今社会对于传统美德中理想人格的向往,为重建时代精神所做出的努力。文章不仅在逻辑上对立统一,更是在人格上体现了由矛盾走向和谐的理想状态。书中两位主人公身上所体现的关于“仁义”精神和对信仰的坚守,超越了个体,表现了这个时代所缺失的某种理想人格。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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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湘江文艺》2020年第4期

NO.2 他评

猎猞(节选)

文 | 老藤

在四方台这个方圆不到一公顷的地方,金虎已经损失了三只鸡。除了那只芦花鸡外,他还从集市上买了两只红公鸡,公鸡更醒目,叫声也响,更容易引起猎物注意。但三只鸡都被吃掉了,洼地里一地鸡毛,钢丝套完好无损。

“好难缠的家伙!”金虎看着那块被榛窠围起的小小洼地,怒气像烧开的水从七窍往外直喷。

苗魁更是着急,心想,这样干不是白白喂猞猁吗?昨夜,他给高老大打电话,说可以肯定四方台上有猞猁活动,只是露了下头就跑了。苗魁对下套猎猞有点信心不足,如果金虎有枪,那天见到那个灰色的动物是跑不掉的。但金虎坚持不用抢,说一开枪性质就变了。苗魁心里也清楚,金虎虽然不怕胡所长,却一直避免与胡所长正面发生冲突。金虎说过,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红箭上缴后不再动枪,规矩是不能破的,就像猎手不打狐狸和黄鼬,这是祖辈留下的规矩,规矩肯定出自教训,不守是要吃亏的。苗魁知道金虎的心理,笆篱子形成的心理阴影还在,苗魁盘算着一旦发现猞猁踪迹,就把金虎择出来,让高老大上山猎猞。

金虎设在悬崖边的猎套套住了一匹狼。狼被套住脖子后吊在悬崖上,遛套发现时狼已经僵硬了。金虎把死狼拉上来,苗魁一看死狼腿肚子就转筋了,站在一旁哆嗦个不停。狼褐色的皮毛有些斑驳,龇着利齿,双眼圆睁,舌头耷拉在嘴巴一侧。金虎解下猎套,用工兵锹在不远处挖了个坑把狼埋了。按规定狼也不能打,一旦被胡所长发现就成了事儿。前几天,他让苗魁去办狩猎证,胡所长不给办,理由是上级严控狩猎,除了鄂伦春、鄂温克等少数民族有几个指标外,其他人一律停办。不知是不是胡所长有意限制,反正胡所长用意很清楚,就是让一枪飙从此成为历史。

“我很想要这张狼皮,”苗魁觉得把狼埋掉有点可惜,“都说用狼皮铺座椅辟邪。”

林区人喜欢用狼皮做垫子,就像某个国家喜欢用狼皮做羽绒服领子,是一种习惯而已,说辟邪就有些牵强。金虎知道如果带张狼皮回去,怎么能逃过胡所长那双猎犬一样的黄眼珠,那样的话猎猞计划就会前功尽弃。但他没有说这些,只是告诉苗魁,夏天的狼皮掉毛,想要的话到冬天再打。

苗魁看着金虎掩埋死狼,不禁就想起前些日子掩埋红獒的那一幕,红獒如果活着,那天看到的一团灰色就不会跑掉。他听一个老猎手说过,狩猎必须带狗,老祖宗在造“狩猎”两字时加上“犬”字旁就是这个道理。

“明晚是月圆之夜。”金虎说,“我们要在四方台住一夜。”

苗魁说:“住几晚都行,我们用不用换个诱饵?”

“不用,它已经吃顺了嘴。”

回来后,苗魁去鸡贩家中挑了一只公鸡,用蛇皮袋拎着往回走,恰好遇到了胡所长。胡所长叫住他,问他拎着什么。在看到是一只公鸡时胡所长皱起眉头问:“你一连几天买鸡,整啥事呢?”苗魁愣了一下,说最近淘了个偏方,公鸡炖鲜猴头菇治胃寒脾虚,不光买鸡,这几天还老是上山采猴头菇,这猴头菇越来越难采了。苗魁一谎两答,让胡所长下面的问题不用再问。

“我说你和一枪飙怎么老往山里钻呢,原来还是采猴头菇,这三林区的猴头菇怕是叫你俩采光了,不过我可提醒你,别整啥事儿。”

苗魁手一摊,“我俩能整啥事儿?”

胡所长歪着头说:“告诉一枪飙,我脑壳后面可是长着眼呢,别再想打猎的事。”

苗魁心里直突突,胡所长那双黄眼珠鳄鱼眼一般瘆人,仿佛带着芒刺,能扎透人的皮肤。

苗魁回来对金虎说刚才遇到了胡所长,把胡所长的话复述了一遍。金虎笑了笑,心想,胡所长不生疑心才不正常。

“明天改成下午进山,”金虎说,“我问六子了,胡所长午饭后要午休,一般会睡到一点半,咱俩明天一点钟进山。”

上午,两人特意在办公室若无其事地喝茶,金虎知道,胡所长通过望远镜能看到办公室的情景,苗魁特意拉开窗纱,打开了窗户。中午吃过饭,两人按照约定时间,分头出村,过了杨树门再会合进山。

来到四方台,仍然在那块洼地里拴好公鸡、布好钢丝套。苗魁问为什么总在这块洼地下套,不能换个地方吗?金虎说,设套如同钓鱼,打好的窝子最好别换,因为动物和人不一样,人喜欢见异思迁,动物喜欢老路重走。这一次,金虎在卡点布套后,又在公鸡身边增设了一个触发式钢丝套,鸡被叼走时就会触发猎套,一下子将偷鸡者套住。一切就绪,金虎轻轻拍了拍公鸡道:“你若立功,我养你到老。”

黄昏降临,昆虫鸟兽的奏鸣曲让四方台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舞台,不时有鸮声在耳边响起,一会儿像年迈老人的咳嗽,一会儿又像婴儿的啼哭,令人头皮发麻。森林里雾气重,应该是食肉动物养足了精神伸直了懒腰出来觅食的时候。金虎找了一棵老柞树作为夜晚栖身之地。在树上过夜有两个好处,一是视野开阔,便于观察,二是利于防身,免得被野狼偷袭。大柞树枝杈多,金虎让苗魁在上面一个枝杈上休息,自己则选择了靠下一个,这样行动会方便些。因为不能抹防蚊油,两人各备了一个防蜂帽,戴上后蚊子是防了,但却影响视线,月光里看那片洼处有点朦朦胧胧。

夜色渐浓,月光被柞树枝叶分割得支离破碎。两人为了不在睡着后跌下来,用绑带像爬杆的电工一样将腰和树干套在一块儿。苗魁带了强光手电,这是金虎特意嘱咐的,一旦遇到狼,强光手电比鸟铳好使。

苗魁心里有些怕,“晚上会有狼来吗?上回可是套住一匹狼。”

“有狼也是孤狼,森林里不会有狼群。”金虎说,“猞猁都敢猎,你还怕狼?”

苗魁道:“我俩没枪,你就带把攮子,我带一把工兵锹,哪有这种装备的猎手?”苗魁抱着膀子,担心一旦有猛兽出现两人应对不了。

“那你不该来,”金虎说,“打猎本身就是赌博。”

苗魁嘿嘿笑了笑,“有你在我怕啥。”柞树枝叶夜里会发出蜜一样的甜香气息,而且随着夜色的加深这种甜香会越来越浓。打猎几十年,这个发现还是第一次,金虎陶醉在这种惬意的气味里,体会着夜色的美妙。不时有蚊虫来扰,只能在防蜂帽外乱嗡嗡,这些烦人的蚊虫嗡嗡一会儿见占不到便宜便飞走了。苗魁有些乏,先是打瞌睡,夜半时分竟微微打起鼾声,好在鼾声不大,不至于惊到猎物,金虎也没有摇醒他。

随着鸟虫的沉寂,金虎也有了困意,眼皮变得懈怠。往事一幕幕在脑子里回放。三十年前,他曾经套过一只野猪,那是一只带着一群猪崽的母猪。母猪被套在腰部,进不成退不得,一群小野猪围着它哕哕直叫。他估算了一下,野猪应该不下三百斤,卖到林区供销社土产收购部,可以买一台大金鹿自行车,拥有一台大金鹿自行车可是他多年的梦想。套到野猪应该杀死,这是三林区猎手的共识,因为前不久,林区一个老年猎手进山下套遭遇了一头发情的公猪,被公猪撞断了五根肋骨。老猎手对前去看望他的同行发出呼吁:见到孤猪一定要捕杀,这东西祸害人。套住了这么大的野猪,自然不能放过,他举枪瞄准野猪脑门,野猪也发现了他。野猪的眼里透出一种绝望,和他对视片刻后,突然匍匐在地,那群小猪则像卫士一样迅速排成队跑到母猪前面呈半圆形向外拱卫。他十分好奇,小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动作,母猪为什么会突然匍匐下身子?他没有扣动扳机,因为此时开枪会打到小猪,而打猎的禁忌是不杀幼小。他收起红箭,掏出匕首,将固定猎套的麻绳挑断,让野猪带着一群小猪跑了。当时他想,带一群小猪的母猪不是孤猪,放掉它与老猎手的呼吁不矛盾。

记得自己曾猎杀过一只黑熊,正是这次猎杀成就了“一枪飙”的威名。

猎杀发生在刚入冬的菠萝沟,溪水还未封冻,草木已经枯黄。他在菠萝沟遇见了一个持砂枪的外地猎手,猎手是来打野鸡的,砂枪杀伤面大,适合打野鸡。两人并未搭话,各自保持着距离。在山里讨生活的人都懂,遇到狼虫虎豹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遇到人,素不相识的两人偶然相遇,各自又带了刀枪,若是一方起了歹心,后果难以预料。金虎和那个猎手都懂这个道理。他们同时发现了那头到溪边喝水的黑熊。黑熊牛一样大,通体黑色,像个移动的煤堆。一般来说有经验的猎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选择躲避,因为没有合适武器,奈何不了这个庞然大物。金虎准备离开,他看到那个持砂枪的猎手站在原地犹豫,没有躲避的意思。金虎很纳闷,凭一支砂枪来对付黑熊,简直是拿性命开玩笑。但这个猎手似乎着了魔,把砂枪枪塞拔下,倒出小粒铁砂,换上了大粒铅弹。这个猎手要么疯了,要么没有打熊经验,如果一枪不能击中要害,被激怒的黑熊不会给你第二次装药填弹的机会。他想劝阻,但老规矩告诉他不能多话,一心打猎的人最怕打扰,尤其是陌生人打扰,一旦误会调转枪口来一枪不是没有可能。他不想看到惨烈的一幕,转身快步进入密林,隐藏在一棵大椴树后。就在这时,只听“砰”地响了一枪,猎手开枪了,这枪击中了黑熊的肩胛处。黑熊原地先是转了个圈儿,然后蹦了个高。砂枪放过后会有一团枪烟迟迟不会散去,正是这团枪烟暴露了猎手的位置。只见黑熊旋风一般扑到了猎手面前,一掌将猎手打得滚出老远,那支砂枪被抛起来,在空中画了个弧,落在枯草里。完了!金虎惊叫了一声,下一招儿就是坐压和撕咬了。黑熊对猎物总是先拍后坐再咬。想想看,牛一样的重量压下去,下面的人必然筋断骨裂、性命不保。猎手被严重拍伤,佝偻着身子在抽搐。救人要紧,不能眼看着同行就这样命丧熊口!金虎大吼一声从椴树后现出身来,顺手拉开了枪栓。这声吼吸引了黑熊,它不再对昏死的猎手感兴趣,转身直立起来发出愤怒的咆哮。直立起来是黑熊暴怒至极的动作,是一种示威,紧接着就是狂风般的攻击。金虎正是抓住了黑熊直立起身这一瞬间,举枪瞄准了黑熊胸前一团白毛扣动了扳机。胸前这团白毛是黑熊心脏的标志,造物主不知什么原因用一团白毛来标注黑熊的致命处。站上的老猎手常说,这是老天爷特意给猎手准备的,在使用弓箭狩猎的年代,这撮白毛就是靶心。金虎只用一粒小口径子弹就打死了一只黑熊,让他一枪成名,“一枪飙”的威名也就成了林区的传奇。那个被熊一掌将左臂拍得粉碎性骨折的猎手从此不再打猎,他来自呼玛,后来每逢过年都给金虎送来两瓶高粱烧。

月亮转到了四方台的西侧,榛窠丛变得模糊起来。金虎进入一种似睡非睡状态,他仿佛看到怒气冲冲的胡所长走过来,一脚踢飞了大公鸡。他浑身一震,胡所长便像提线皮影一样消失了。瞪眼再看,有个灰蒙蒙的东西正在悄悄靠近榛窠丛。他立马精神起来,心跳陡然加快,脱下帽子擦了擦眼。一定是你了,他对自己说,这一回你要是能逃脱,我服你!

一团灰色静止在榛窠边不动,似乎在观察那只公鸡。

金虎悄悄从树上下来,猫腰向前走了几步,想看得更清楚一些。他靠近一棵白桦树,借着月光朝洼地处细看,似乎看出那团灰色是一只狗一样的野兽,像獾,像狼,也像猞猁。不管像什么,他心里已经确定这是那只狡猾的猞猁。突然,那灰色的一团跳起来,越过榛窠直接扑向了公鸡。他心中大喜:“中了!”

但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只见灰色的一团又跳出来,急速沿着浅沟跑向悬崖处,一眨眼不见了。“这家伙简直成精啦!”

苗魁被叫声惊醒,跳下来问:“咋样?”

金虎没有搭腔,径直来到榛窠前。苗魁打开强光手电一照,发现洼地里设好的猎套已经被触发,正套在公鸡身上,而公鸡的脖子已经被咬断,若不是绑得紧,公鸡就被叼走了。

“这是只难缠的家伙,我低估它了。”金虎拎起死鸡,鸡腿还在不停地蹬着。

苗魁因为刚才迷迷糊糊睡着了,没看到猎物捕食一幕,很有些后悔。金虎的话提醒了苗魁,苗魁说:“要是有枪它就跑不掉。”

金虎放下鸡,双手叉腰愤愤地说:“没枪,我也会逮住它!”

“这家伙是不是察觉到了我们在下套?”

金虎点点头,“它在耍我们,我会奉陪到底。”

森林里响起一声猫头鹰的叫声,很滑稽,似乎在嘲笑两人白白忙活了半个晚上。金虎嘟哝了一句:“夜猫子早不叫晚不叫,偏偏这个时候来报庙,晦气!”

“今晚它还会再来?”

金虎说:“它记性好着呢,死鸡也不能再用了。”

“它跑哪里去了?”苗魁问。

金虎指指悬崖边,“那里是它布下的陷阱,不能追。”

金虎决定连夜下山,省得次日一早遭遇胡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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