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0年11月2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 14︰30-16︰30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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