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0日电 30日,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省抚顺市的三家银行合计被罚80万元。

抚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罚单显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被抚顺银保监分局罚款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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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保监会

抚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8号罚单分别显示,贾庆信、柴宏嵩对该行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问题直接负责,均被警告。

同日公布的抚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罚单显示,东洲抚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抚顺银保监分局罚款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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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11号罚单显示,万继红、赵为民对该行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问题直接负责,均别警告。

另据抚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罚单,顺城抚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抚顺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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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保监会

抚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14号罚单显示,谢国辉、聂帅对上述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问题直接负责,均被警告。

抚顺银保监分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的日期均为9月28日。(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