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海南海口,杨某为骗保将智障儿子推下海。事后则去公安局报案称其儿子意外坠海失踪。但是他的一系列表现让警方发现了反常,孩子去世杨某竟然丝毫不伤心,经警方侦查后杨某供认了犯罪事实:他以事后支付6000元条件与亲戚李某贵合谋杀害智障儿子,想伪造成意外死亡骗取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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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杀害儿子这位父亲被抓后并不后悔,杨某交代儿子从小因中毒造成智力残障,长大后无法工作,且平时爱喝酒,暴力倾向较严重。他说儿子出生38年没做一天事,生了3个孩子奶粉钱也没有,拖累家庭负债80万,平时不听话跟家人打架!是亲生的,但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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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父亲即使被抓了且表示愿意承担刑事责任,还念念不忘保险,表示”保险应该赔偿“,那么本案保险有没有理赔的可能?这位父亲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们谈谈这案子的一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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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杀子的原因是儿子智障、喝酒打架对家里没帮助,从父亲的角度看杀掉只会拖累家庭的儿子,不但减少家庭负担,甚至还能得一笔保险赔偿有进账。现实中确实有因家人生重病为减少生病人的痛苦和家庭负担选择杀死亲人的。有些情况是虽然构成犯罪,但很多人觉得情有可原,甚至有些案子家人、邻里都表示理解甚至求情。不知本案父亲所述是否属实,大家尤其是他的家人、邻里又会怎么看这件事儿?
2、当然不管是否情有可原,也不管大家怎么看,故意杀人这种罪行也不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无非是某些特定情节可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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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案父杀子的原因除了儿子是累赘以外,还与想得到保险赔偿有关。这位父亲自称现在杀了儿子,过几年自己老了,儿媳哪怕再婚也能照顾好三个孙子女。甚至知道已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仍不忘那笔保险金,那么他家能拿到保险赔偿吗?

保险是否该理赔,要看本次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受益人是谁?

按《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案被保险人显然是儿子,所以如果父亲是投保人那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可如果投保人是儿子或者其他未参与此案的人,显然保险公司不能以本条款拒绝理赔。
另外,还要看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

按《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收益权。“ 所以,如果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是这位父亲,显然也拿不到赔偿。但如果投保人不是这个父亲,受益人又是其他没参与这事儿人,那保险公司还是应该理赔的。
最后,杨律还想提一点:这位智障儿子如果真如父亲形容的那样不堪,该结婚吗?结了婚为什么又要生育三个子女?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人的结婚生育权,其实应该是个值得研究、考虑、认真对待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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