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封神演义》到《哪吒闹海》,再到《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的形象不断改变,其中反映出的人伦关系也发生了“古今之别”。《封神演义》更强调“父子相敬”,并由之与古典政治相联通;《哪吒闹海》则突出“师”的地位,注重“师”对青年的引导;而《哪吒之魔童降世》则反映出当代家庭伦理的基本样态,更强调亲子之间的“亲”,追求纯粹的“爱”,“敬”则从家庭关系中隐去。

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简称《哪吒》)票房创国产动画电影历史新高,并收获众多观众的眼泪。《哪吒》的成功不仅是“传媒效应”的产物,也和电影故事叙事与大众“文化心理”的契合密切相关,特别是电影中涉及的“亲子”关系,成为讨论的热点。其实,从《封神演义》中的哪吒叙事开始,“哪吒”这一“文化符号”就与父子等人伦问题密切相关,从《封神演义》中的“哪吒”到电影《哪吒》中“哪吒”的转变,更是反映了人伦关系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一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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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形象起自佛教,而定型于《封神演义》。《封神演义》为哪吒的出场提供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大的政治背景,即“武王伐纣”,“武王伐纣”在《封神演义》那里与“天命”“革命”有关,哪吒与李靖的诸多关系的展开均与此脱不开。

哪吒之出生充满“异象”,其母怀孕三年零六个月,梦遇道人送麟儿方才降生——孕是肉身的形成、送是灵魂的赋予,然而生下来的却只是一个肉球。哪吒在李靖的一剑砍下后才变成真正的小孩,成为一个“好孩儿”。这其实意味着生之亲还不能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三岁之后的“人的意识”的唤醒需要父亲力量的塑造,“宝剑”其实代表的是父子关系当中的“敬”,象 征着父的“严”。哪吒从肉球变成孩儿依靠的不仅仅是“亲亲”,更依赖严父的塑造。

作为姜子牙先行官的哪吒是灵珠子的化身,但因生在丑时,犯了杀劫,此是“命数”,然而哪吒对此十分“无知”——当然,此一命数是内含于汤武革命这个“天命”移转之中的。当哪吒出去玩耍时并不知道自己要遭遇什么,也不知道其父子之间会发生什么。哪吒洗澡时完全不知道这里是“九湾河”,也不知道自己与生俱来的法宝之威力。哪吒无意的“无知”之举,却给他带来一系列“无妄之灾”。法宝引起水晶宫晃动才有了哪吒与龙王的一系列恩怨。

哪吒杀死敖丙之后,首先想到的是“做一条龙筋绦与俺父亲束甲”,这正是由父母之爱所产生的“报”的心理的自然反应。这里有趣的是,哪吒想报的首先不是“爱子之重”的“母”,而是为国操劳的“父”。当龙王遭此无妄之灾前来问罪时,李靖对儿子还是十分信任的。

哪吒将原委告知父亲后,李靖的表现也很正常,他没想要处罚哪吒,而是让他道歉,而哪吒却讲“不知者不坐罪”,在他看来,无心之失不应惹来惩处。龙王当然并不如此想,他遭受这一切,自然要讨个说法,龙王想到的是向玉帝申冤,而不是动用“私刑”——在“苦主”龙王看来,处理父子这样的“私”事,也要付诸正常的秩序,而不是马上实行“血亲复仇”。面对要讨说法的龙王,李靖夫妇的表现是任何正常父母都会产生的“怨”,而不是要处罚自己的儿子以免灾,这里有浓厚的“亲”在。而“哪吒见父母哭泣,立身不安,双膝跪下”,表示要自己承担过失,这也是孝子的正常表现。

哪吒对此灾祸的化解方式是向“师”寻求帮助,而太乙真人作为“师”,他对待哪吒遵循的是天命、天数,并认为龙王不谙事体,这似乎成了众多无知之过的化解理由。哪吒被太乙真人画了隐身符,在宝德门前揍了龙王,哪吒仗着“天命”觉得打的有理,而龙王遭受此番苦难之后,依旧是要向玉帝讨说法。而在天命面前,李靖的“恨” 终究被“爱”压倒,在殷夫人同样“爱”的作用下,哪吒并未受到李靖的惩罚。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父母之别,殷夫人对待儿子始终是以爱为主导,而李靖则是爱、严交织。

哪吒闯下的第二祸依旧出自“无知”,为了当好先行官而用乾坤弓、震天箭练习,却射死了石矶娘娘的童子。哪吒闯祸后,石矶娘娘问罪,李靖表现的是“怒”,但也希望化解矛盾,而非直接对儿子痛下杀手。

而此时哪吒展现的则是另一种“无知”:不仅是对命运的无知,更是某种自信带来的狂妄。哪吒企图对石矶娘娘先下手为强, 却打不过她,只得再次向“师”寻求帮助,而太乙真人对待石矶依旧是晓以“天命”,当石矶不信此天命时,太乙真人则开杀劫,应了自己的“命数”。而当太乙真人告知哪吒,龙王要来拿自己父母问罪时,哪吒“满眼垂泪”,讲“子作灾殃,遗累父母,其心何安”,孝心呈露无疑。

为了救父母,哪吒“一人行事一人当”,“剖腹、剜肠、剔骨肉,还于父母”,而龙王也认为这一救父母的行为“有孝名”——其实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诸多极端“孝行”的影子。龙王与哪吒父子的恩怨也在这一极端做法后化解,龙王背后遵循的是“一命换一命”的原则以及对“孝”的尊重——这依旧可以看作龙王对“天条”秩序的遵守。

当哪吒“魂无所依,魄无所倚”时,要依靠母亲的力量为他造庙而再立于人间。在为哪吒造庙之事上,依旧可以看出父母之别:母纯是爱,父则有“责”。李靖并不因为父子之爱而忘却对哪吒的“责”,而母亲却可因为母子之爱而承担子的一切胡搅蛮缠。李靖因哪吒“生前扰害父母,死后愚弄百姓”而毁了哪吒庙,背后有父子之“严”,也交织着李靖的家国意识——李靖之所以此时大怒,与国事密切相关。而这也是古代父子之伦的独特处,母子之亲与“国”的关系较浅,而父子之间则多了政治秩序的“干扰”。

因为李靖之毁庙,他与哪吒的冲突由此升级。此前父虽严,而子对父不曾有怨。而此时哪吒认为“骨肉还于父母”,自己便与李靖没有了父子关系,他们之间只是普通人的恩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李靖并不因为哪吒已死就认为哪吒不是自己的儿子,而哪吒则对此父子关系进行了否定。此刻,对待李靖与哪吒的关系,太乙真人似乎站在徒弟一边,甚至鼓励他寻仇。而其他人却不认为如此,首先出场的是木吒,在他看来“子杀父,忤逆乱伦”,“天下无有不是的父母”,此种理解就强调父子关系中“父”的绝对优先性, 和子对父的绝对服从。

同时木吒也不认为哪吒将肉身还于李靖后,父子关系便斩断。当其次出场的文殊广法天尊制服哪吒之后,太乙真人出场试图与之一起化解矛盾,此时他们都承认李靖与哪吒的父子关系,而哪吒并不领命,直至哪吒被燃灯道人的玲珑塔制服。在燃灯道人的逼迫下, 哪吒重又承认与李靖的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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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父子关系已经不再是纯粹天然的出于“生”而有的、建立在“亲”基础上的关系,父子关系的再确立历经各种冲突, 在多种社会关系的诸多努力下才重新奠定,此时的父子关系更具社会性,《封神演义》讲“道人原是太乙真人请到此间磨哪吒之性,以认父子之情”,真正的父子之情并不能靠天性完全确立,需要子经过磨砺之后,才能重塑父子之情,此种父子之情是“爱敬”的合一。燃灯道人对父子关系的化解有两重:

其一,将玲珑塔授予李靖,以玲珑塔压制哪吒,玲珑塔象征着超越“生”的社会性的对父子秩序的承认,也意味着父对子的严, 子对父的敬,如是,父子就不能够仅仅用“亲”来理解;

其二,用天命安顿父子,用政治关系统摄、调和父子关系,即父子齐心服务兴周伐纣的革命,父子同立功业。政治秩序与家内秩序,在这里形成一种微妙的关系。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有两点。

一是生带来的父子关系的绝对确定性。哪吒以为肉身还给父母之后,他与父母的人伦关系也就被斩断,但此种斩断不但不为父亲承认,也不被 “社会”认可,在《封神演义》的伦理世界中,一旦生为父子,此种关系就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肉身,父子的人伦纽带是不可斩断的。此种认识并不孤立,如果我们看元杂剧《赵氏孤儿大复仇》也会发现对“生”所带来的父子关系的强调:赵朔生了赵武,却没有养,他们是血缘上的父子关系,屠岸贾是赵武的养父,可赵武却为了给生父复仇而果断地杀掉养父。这两处背后的人伦认识值得我们思考。当然,此种认识部分符合儒家伦理,儒家伦理特别强调父子关系的确定性,儒家讲的“慎终追远”“祭如在”均与此有关,儒家的鬼神观也与此呼应,如谢良佐、朱熹强调“祖考之精神便是自家之精神”[2]。只是在儒家那里,由于伦理关系的复杂性,儒家在维护“生”所带来的父子关系的确定性时,也要照顾“养”所带来的伦理价值。儒家伦理与世俗儒家伦理之间多少是有张力的。而此种确定的父子关系,同样也与以“罗马法”为代表的父子关系形成对照。在罗马法中,“家父”有权利转让孩子由他人领养,“法”奠定的亲子关系高于血缘关系,“血亲”并不具有至高地位,“生”不能保证“宗亲”关系的稳定。

二是爱与敬带来的父子与政治的关系。传统儒家特重“亲亲”与“尊尊”,而父子关系不仅是“亲亲”,还有“尊尊”。吴飞教授指出:“父亲代表的是在爱之上还有一个‘敬’字。它不仅仅是彼此之间因为血缘和长时间地生活在一起,因为亲密等产生爱,爱是不能导致秩序的。爱必须要转化成敬,才能有秩序,才能有‘礼’的产生,才会有种种文明形态。中国人是这样来理解这个问题的。”[3]哪吒与李靖的关系就展示了父子关系的此种两重性,由于其关系的两重性,也让父子关系变得复杂。当然,按照儒家的理解,家外的政治秩序是由父子的爱、敬推出来的,《封神演义》似乎也强调政治秩序对父子秩序的再塑造。正如张晖指出的那样,“在小说中,‘孝’的重要性不仅与武王‘革命’的理想世界有关,而且还与其在人伦中的特殊地位相关。当我们把黄飞虎、殷洪兄弟以及哪吒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便可以发现,当‘父慈子孝’的模式受到挑战时,必然有外在的力量来帮助修复父子关系。…… 改朝换代,只允许针对暴君,而不能破坏父子人伦。……‘革命’必须以‘孝’为底线,并且只有当其被纳入‘孝’的话语系统之时才能取得合法性”,父子之大伦始终是小说所要坚守的价值基石。

结合上述论述,可以看到父子关系在中国古代世界的重要意义,而恰恰是在这里存在着巨大的“古今之辩”。

在整部影片中,最让人感动的就是这种纯粹的爱对魔童的感化。其实魔童哪吒可以是无数现实版“魔童”的化身。他的“魔性”在不少孩子身上都存在,而不少父母则看不到此种魔性,甚至会将魔性视为“天真”,乃至一定程度上在培养此种“魔性”。

而在此种“魔性”面前,“纯粹的爱”也很容易转化为“溺爱”,这种爱在魔童面前就真的那么有效吗?影片对此可能没有展开,但答案其实呼之欲出。当魔童的魔性显现时,不少人往往将之归为教育或者社会的“错”,而不会去思考“爱”是否有错。相比而言,哪吒是幸运的,他的父母至少正视此种“魔”,并信任“师”。当然,故事的创作者应该是坚信“爱的力量”,而不主张某种形式“敬”的回归以建立秩序性的教化。

影片最终的理想主义诉求体现在哪吒讲的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但由于故事情节的展开,可以说这里的“我”已经不是魔童的“小我”了:在哪吒成长的过程中,不断有力量塑造这个“我”,改造这个“我”,养育这个“我”,关心这个“我”,有父母、老师、朋友共同作用于他,最后改变“我命”的其实是“大我”。

这里的“小大之辩”或许还保有着传统因素,因之哪吒作为英雄也就有可能超越“个人主义”的英雄塑造。当然,在“天地君亲师”及背后的“礼”的结构解体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理解“我”,理解、反思亲子之爱与家庭关系,这一问题尚待展开,这或许是《哪吒》留给我们的课题。

作者简介:赵金刚,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儒家哲学、宋明理学及中国古代历史观。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注:原文载于《道德与文明》2020年第2期。此文有删减,感谢作者授权推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参考文献:

[1许仲琳.封神演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赵金刚.朱子思想中的“鬼神与祭祀”[J].世界宗教研究,2017,(6).

[3甘阳,张祥龙,吴飞.家与人伦关系[J].读书,2017,(11).

[4]张晖.忠孝观念与革命困境——《封神演义》中的忠孝与武王伐纣的合法性[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