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2018年进入某私营工厂上班,进厂时工厂老板刘某告诉小周,先试用三个月,每个月2800元,试用符合要求就转正,工资3500元每月。

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小周还是在公司干满了三个月。

本以为就转正了,结果刘老板说他干活不太麻利,要再观察一个月,然后小周在进厂4个月后转正,转正之后还是没有签劳动合同。

工作满一年后,小周想离职,听别人说了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

于是找到刘老板谈话并录了音,想要申请仲裁要求赔偿。这样的情况下,小周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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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入职后一个月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应当支付二倍的工资,一直要支付到满一年。

也就是说,工作刚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根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以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

工厂没有给小周缴纳社会保险,小周以此提出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说没满一年,就是赔1个月工资,一年多一点,就是1.5个月工资。

注意:未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的情形,劳动者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将无法获得支持。

劳动者离职,离职原因是“个人原因”或是家庭原因等,即使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情形,也是无法要求经济补偿的。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需要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离职,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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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也表示:“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有其他的关于试用期的法律条文也是就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的情况来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试用期应当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