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医师公社上曾经有一篇文章:

“一起发生在卫生院的输液事件,再次给基层医护人员敲响警钟。”

初一看标题大家就会认为:卫生院输液不应该,卫生院就不应该输液;医院因为盈利选择输液等问题第一影响就初入你的想法。可很多时候真的是这样吗?

安徽公共频道报道:2020年1月29日,家住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的11岁女孩王孝佳因发烧、腹泻被家人送往当地卫生院就诊。从卫生院回来后,患者仍有呕吐、发烧、腹泻的症状,于第二天再次来到卫生院。家属称30日当天,医生总共开了4瓶水,输注前三瓶孩子基本没特别症状,第四瓶液体吊到一半,孩子在上厕所途中,突然死亡。


没过多久,家属发现卫生院提供给派出所的处方单并非原始处方单,而是重新抄写的。原始处方和后来重写的处方对比,药物没变,但地塞米松的使用顺序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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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司法鉴定死因是:王孝佳是因病毒性心肌炎,在某种诱因下,诱发急性心力衰竭,导致心源性休克猝死(心脏性猝死),间质性肺可加速死亡过程。


鉴定意见:舒城县山七镇卫生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过错医疗行为与该患儿病毒性心肌炎进行性加重,进而发展为心源性休克猝死的不良结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起同等作用,建议原因力50%。根据鉴定意见,医患各占一半责任。死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已经起诉到舒城县人民法院。

可从所有的经过来看,真的是基层输液引起的问题吗?

首先患者出现腹泻、恶性、呕吐、发烧,这是一个消化系统的症状,抛开所有的检查来看分析和治疗的话,这就是一个肠道感染引起的急性胃肠炎。

那么治疗的原则就是:抗感染、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降温等对症支持治疗。

结合患者的病情,输液是有必要的,如今纠结的是用药顺序的问题,糖皮质激素真的是很大因素吗?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心肌炎?

1、最常见的病因就是病毒感染,还有细菌、真菌、螺旋体等引起。

2、还有继发性因素,药物、毒物引起。

从这个患者上分析应该是消化道感染或者是心肌炎引起的消化道症状,而心肌炎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心律失常、发热、呕心、呕吐、心悸、晕厥、猝死等。

治疗上这个卫生院给予补液、抗病毒治疗是没有什么问题,而至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和顺序,这个药物首先本身是可以使用,有异常免疫激活、炎症损伤、感染中毒和休克的作用,常规剂量的使用问题不大,而使用顺序问题应该也不大。

卫生院最重要的错是在出现问题后更改处方,并且没有及时明确是心肌炎

可这个一疾病单纯出现在卫生院来说,很多基层卫生院没有心脏B超,没有心肌酶等相关检查,让任何一个医生去首先分析的话其实也是按消化道疾病常规处理,输液的问题并不是最大的问题。

对于综合医院,很多时候可以因为发热,心悸、恶心、呕吐去完善一些相关的辅助检查,比如心肌酶、电解质、心电图,能够第一时间去辅助诊断。而卫生院没有太多的检查,初初发生的症状不严重,从诊疗和用药的上其实并没有太多的错误。

错就错在,这一件事情发生在了卫生院,如果发生在三甲医院,可能结局依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