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辣评君

12月29日,媒体从陕西神木被迫卖淫致死的少女家人处获悉,一审结果宣判后,他们要求“买处者”修复死者处女膜。对于这一要求,没有得到支持,网友们很多也不理解,孩子都死了,再要求修复处女膜有什么意义呢?尽管死者家属这一诉求被驳回,很多人也不理解,但是对于家长来说心情也可以理解,他们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挽回女儿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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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处女是纯洁干净的象征,既然家属有这样的诉求,也只能说明家属有这样的一种观念和情结,无可厚非。并且,孩子才15岁,当时曾被6名未成年人强迫卖处。后来,又被6人殴打致死,死后尸体又被肢解,犯罪分子的手段相当残忍,令人发指。犯罪分子被抓获后,在审理过程中,被害者家属放弃了民事赔偿,只求严惩凶手。

可是,最后的判决结果却没有让家属满意,杨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了无期徒刑;白某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贺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张某豪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乔某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李某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这个结果出来后,显然被害人家属是非常的不满意,他们之所以放弃民事赔偿,就是想要罪犯得到严惩。并且,按照6名犯罪者的作案残忍程度和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来讲,他们理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可是,现在判罚最终的也就是一个“无期”,这种判罚,用网友的话说,只要死不了,然后就是减刑,减刑,很可能在里面住不了多少年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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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家属不服,死者的爸爸说“活一天就要举报一天”。作为被害女孩的父亲,女儿生前遭受了那么大的屈辱和折磨,并被残忍杀害,心底一定是滴血的。他想要的结果一定是血债血还,要求犯罪分子死刑。本来,按照罪犯的残忍程度来看,死刑也不为过,而之所以没有判死刑,只因为他们有一个护身符,就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最近几个月几乎成了大家的一个痛点,屡屡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让人触目惊心,两个多月前大连13岁男孩侵犯11岁女孩未遂,将其杀害,也是因为未满14岁,仅仅受到了被收容教养的处罚。

仅仅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可以逃避或者减轻处罚,这对于很多罪大恶极犯罪真的不适用。因为,他们所做的那些事情,已经不能以年龄来衡量,不是因为年龄小不懂事才做的,而是因为他们骨子里的恶,小时候是一个小恶魔,长大了也是一个大恶魔。

最后,辣评君想说的是: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所能改变的,对于神木少女事件的判决结果,其父亲尽管说“活着一天就要举报一天”,但是,也很可能是没有结果。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发出正义的呐喊,给予女孩父亲声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