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时尚的追求永远是一种时代风气。今天社会的女性普遍追求最新色号的口红和最新款式的服装,而民国时期的名媛们,对于时尚的追求热情,远不比我们要少。在当时,穿不穿丝袜甚至都成了时尚的指示标。

20世纪30年代初,随着西风东渐,上海、北平、天津等地出现了一大批"豪门名媛""电影明星",她们追赶时尚、享受奢华生活,推动着中国上层女性生活方式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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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北洋画报》《良友》《天津商报画刊》《玲珑》等报刊开辟服装专栏,介绍新式服装,把时尚服饰潮流传播到更多的普通家庭之中。

民国时期,在上海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时装都学上海样,学来学去学不像!等到学了三分像,上海早已翻花样!"可见当时的上海引领着全国的时尚潮流。

豪门名媛、电影明星为了凸显自己的风格,就让裁缝根据自己的喜好在西式风格的衣服上加入中国元素或是在中式旗袍中融入西式风格。当豪门名媛、电影明星穿着花样翻新的衣服登上杂志封面和电影银幕时,一轮又一轮的时尚潮流席卷而来。

这些新款式的衣服从上海风靡至南京、北平、天津等城市,处在内陆的军阀太太也许半年后才能穿着它走上街头,而那时上海的潮流又有了改变。张爱玲的《更衣记》中就曾写道:"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在1928年的《华北捷报》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将"Modern Girl"形容为"中国摩登女":她们身穿半洋化的服装,留着卷发,涂脂抹粉。到了1933年,"Modern Girl"及其中文译名已广泛出现在大众用语中。

30年代的摩登女性不管穿旗袍还是西式裙子,一定要穿上玻璃丝袜和高跟鞋。当时,一双丝袜就要20块银圆,国民党南京市市长刘纪文的夫人所穿的丝袜价值25块银圆,轰动一时。到了夏天,她们索性将丝袜褪去,露出双腿、玉足。这一风潮虽源于上海,不过当时的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曾通令严禁,认为不穿袜子,属惊奇炫异,有伤民风。但是,政府机构毕竟挡不住时代的潮流。此后,夏天不穿丝袜的女子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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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天津地区将不穿丝袜者推为"最摩登"的人。据1'933年7月的《天津商报画刊》记载,中国的摩登女子裸其小腿"犹以为未足,必且赤其天足"。不了解内情的人觉得裸足更为经济,实则不然,为了让双足示人,足部的保养费及化妆费颇高。据载,摩登女子如要裸足,每日必在脚上敷芳待沁(即粉底)、脂油膏和香粉膏,最后在脚指甲上涂以蔻丹进行修饰。这时,摩登女子才会穿上凉鞋出门走上一圈。

夏日天气炎热,在街头巷尾常见不穿上衣的男子。国民党北平公安局认为此举有碍观瞻便加以管理。于是,街上男子裸背露胸者逐渐减少,但女子露出双腿玉足走在街上,纵使从警察面前走过,他们也是视而不见。

就在赤足露腿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之时,天津日租界中华落子馆却来了一纸"禁令",严禁在该园登台的女子赤足露腿,否则不准登台。此举一时引起社会各界嘲讽,但也可以通过丝袜的变迁史,一窥民国时期的时尚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