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女公关樊敏仪(阿Map,23岁)与同居男友“阿细”(吴志远)育有一岁大儿子(1998年出生),与家姑同住葵涌丽瑶邨富瑶楼。
樊敏仪与家姑不和,在生下儿子后,仍未与“阿细”结婚。
1999年3月,“阿细”欠下毒品拆家陈文乐数千元毒品数,过期未归还而且“玩失踪”。(“阿细”被警方在街头裁查拘捕,送往戒毒所。)
陈文乐与两名同党梁伟伦及梁胜祖,威胁“出售”樊敏仪的儿子,逼她卖淫还债。
樊敏仪在接客期间怀有身孕,陈文乐仍逼她接客,更以“大肚婆”招徕。
在夜总会做女公关,与在“私窦”撞客,虽然都是提供性服务,但两者的生涯却有天壤之别。
过不了几天,樊敏仪就捱不住,偷走回家,带同小儿子到朋友家中躲避。
陈文乐等人到葵涌丽瑶邨富瑶楼守株待兔,1999年3月13日,终于等到樊敏仪回家,各人一拥而上,将她推进七人车,樊敏仪其后被带进尖沙嘴加连威老道31号一幢唐楼的3B单位。
进入单位后,陈文乐边骂边踢樊敏仪的肚,樊敏仪痛得在地上打滚,发出凄濿的呻声。
在场各人为免声音外传,用木板封住单位的窗户。
樊敏仪忍住剧痛,向各人求饶,但酷刑原来还未开始。
三人将樊敏仪的衣物脱光,将她LJ,之后,两人离开单位外出,由一人留守。
过了不久,离开的两人拿着打边炉的工具及食物回来,随即摆好阵式打边炉。
三人间中将食物抛给躺在地上的樊敏仪,就像喂狗一样。
樊敏仪不肯吃,陈文乐怒极,用手揘开她的口,将地上的食物塞入她的口中,逼她吞下。
樊敏仪因反胃把食物呕出来,弄污了陈文乐的衣服,陈文乐反手打了她几个耳光,意犹未尽,拿起从打边炉汤底舀出来的滚油,往樊敏仪口中灌入,痛得她就地打滚。
三人也不理她,各自吸食“冰”毒,过了不久,原本奄奄一息的樊敏仪,爬到三人身边,要求分一口“冰”。
三人吸得“性”起,看见全身赤裸的樊敏仪爬过来,原始兽性立时被点燃。
三人让樊敏仪吸冰后,四人随即进入性爱疯狂状态,比在四级色情电影看到的,还令人瞠目结舌。
三人除与樊敏仪作出种种令人难以想像的性交方式外,陈文乐在樊敏仪的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吞吃粪便及喝尿,把烧熔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要她发出笑声。
樊敏仪吸冰后有如丧尸,全不感觉到肉体上的痛苦,沉醉于情欲世界之内。
她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弄得血肉模糊,三人难抵她的恐怖模样,以电线紧紧捆缠她的双手,阻止她继续揭焦疤。
不过,樊敏仪对自揭焦疤乐此不疲,偷偷将电线弄松,又弄得血肉模糊,陈文乐气极用钢管殴打她的双手,把她的手骨也打断。
1999年4月中旬,樊敏仪已油尽灯枯,处于弥留状态,脸部浮肿、牙龈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三人见樊敏仪动也不动,用打火机烧她的脚板,只见脚板皮肉被烧焦及起火,樊敏仪仍无反应,用手探她的鼻息,才知她已经死亡。
樊敏仪死了,三人也不当是什么一回事,只可惜失去一件玩物。
吸冰令三人失去嗅觉,但尸体腐烂还是可以看出来的。
三人原想将尸体打包,用车运到荒郊抛弃,但每次都遇到有警察在附近巡逻。
为免夜长梦多,三人决定用屋内现成工具,将尸体处理掉。
三人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用刀剖开皮肉,用锯锯开骨骼。
梁胜祖负责肚放血,肚后见有内脏漏出,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
最后由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将死者肠脏,以热水烚熟,就用厅中的边炉锅,彻底煮熟,皮肉及内脏分载多个胶袋,弃置于垃圾站。
掉完一次后,发现屋内仍有一些内脏未丢弃,陈文乐随手将这些内脏掉出大厦的檐篷了事,这些内脏,日后为这宗残酷虐杀肢解案揭开序幕。
尸体的皮肉大致都已处理好,但人头仍未有善法处理,陈文乐将人头放入打边炉的锅内煮,煮了好一会后,他从煲内取出人头,一半头发脱落掉回锅中,另一半仍附在头皮上。
陈文乐对着人头说:“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
玩弄了好一会后,人头又被掉进锅中。
年仅十三岁的阿芳喜欢Hello Kitty公仔,原装正版的价钱太贵,她买不起,但在加连威老道街边出售的翻版Hello Kitty公仔,价钱还是她可以负担的。
Hello Kitty是猫,但竟然有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而且还是用棉花填充,拿上手时,软绵绵,挺舒服的。
对“老泥妹”阿芳来说,男友“玩失踪”是罪无可恕的事,阿芳几经打探,才知失踪了近三星期的男友“飞仔”(梁伟伦),躲在尖沙嘴一个单位,不知在做什么?
“若被我知道你有另外一个女人,看我会不会放过你?”阿芳虽然心中说的凶狠,但却没半点把握。
如果命运能够选择,阿芳绝不会敲这道门。门还未开,她已嗅到一股很奇怪的气味,在恶臭中有香味的味道,但又不像是臭豆腐的味道。
门打开,开门的人呆了一呆。
她进去,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尖沙嘴加连威老道31号唐楼楼高四层,分A、B两座,两大业主分别为毒枭“跛豪”妻子郑月英及富商“大刘”刘銮雄的亲属。
双方都想将唐楼业权据为己有,无法就重建达成共识,唐楼的二、三楼,一半单位丢空。
1999年4月中旬过后,唐楼传出阵阵臭味,居民报警求助。
女督察冯小燕,1999年1月才于警校毕业,派驻尖沙嘴分区担任巡逻小队指挥官,接到报告,上门调查“恶臭投诉”,到达唐楼的3B单位时,发现大门虚掩,她听到屋内有女子呼救声,入内查看时,脚下踢中一件硬物。
硬物被她踢到屋内,撞在墙边,她按亮屋内电灯,只见屋内杯盘狼藉,恶臭扑面而来。
冯小燕用手掩鼻,目光在屋内游了一转,最后停在一个Hello Kitty的人鱼公仔上面,但只看了一眼就退出单位。
她在出勤报告中写下,到加连威老道31号3B单位查看,大门虚掩,曾入内查看,无特别发现,相信是屋内垃圾发出臭味。
1999年5月24日,阿芳又做了“人头Hello Kitty”噩梦,在梦中,她手抱新买的“人鱼Hello Kitty”时,Hello Kitty的脸,却变了狰狞的人头,张开大嘴巴要把她吞噬下去。
自从回到九龙马头围女童院(盛康园前身),这个噩梦已连续发了几个星期,阿芳再也忍受不了,对社工说出一个恐怖故事。
社工听完后,二话不说,打电话报了警。
阿芳对探员说:“我男友梁伟伦的朋友陈文乐,带我到尖沙嘴一个单位留宿,单位内除我男友外,还有梁胜祖及一个女人。”
阿芳说,在单位内看见陈文乐及梁胜祖强奸那名女子,又在那名女子口中大小便。
陈文乐又叫阿芳在一个鞋盒内大便,张逼那名女子吃光。
1999年5月26日,负责此案的油尖区重案组第二队主管张晚成与油尖警区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不敢上楼,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所在。
探员打开单位大门,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屋内没有开灯。
探员开灯后,一个Hello Kitty美人鱼公仔倚在走廊墙边,渗出腥臭血水。
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
探员在地上找到一颗脱落的牙齿。
法医到场,在美人鱼形Hello Kitty公仔头内,发现头内有头,亦是樊敏仪唯一被寻回的人体部份,她那个曾被凶手用作“打边炉”的人头。
负责调查的油尖警区重案组高级督察郑惠明说:“见到个头骨,熟的,无肉,相信系煲过煮过……无下颚,上颚有牙齿,零碎牙齿在公仔里面,亦有毛发、头发。”
单位内有两个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盛着发出恶臭的渣滓。
探员在现场检走一批证物,包括一个无门雪柜、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烹尸的瓦煲。
1999年5月27日,警方派出四名探员到葵涌石篱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拘捕陈文乐及阿佩。
翌日,梁胜祖主动投案,梁伟伦在报章上知道事发,逃往广西南宁。
警方将梁伟伦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入境处和中国公安协助追捕。
2000年2月14日,梁伟伦因吸毒被公安截获,因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被递解出境,移交香港受审。
死者樊敏仪的遗体受到严重摧残,唯一找到的头颅又无致命伤痕,法医无法查出致命死因。
三名被告都曾向死者施虐,但无法证明何人作出致命一击,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案中污点证人成为陪审团裁决关键。
2000年11月,辩方三位大律师表示,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没有亲眼见到樊敏仪临死前情形,可能并非三名被告亲手杀害樊敏仪等等。
法官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
阮云道引导陪审团裁决时指出,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放款),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在今次碎尸案中,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六比一大多数,裁定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
法官阮云道判处三人终身监禁,三名被告最少服刑二十年才可申请复核减刑。
法官表示,会将今次的审判纪录送交行政长官董建华。
梁伟伦的律师指被告犯案时只有十九岁,自幼在一个破碎家庭成长,以第一被告陈文乐作为父亲模仿对象,服从其指示,但都不为阮云道接受。
阮云道在宣判时引述心理专家的心理测试评估,陈文乐有心理变态倾向,对死者没有同情心,在供词中尽力减低对案件的责任,只表示对聆讯关注,但完全没有显示其对受害人表示内疚。
心理报告认为陈文乐的性格、心理病变以及服用药物是导致此案的主因,虽然被告将来不一定有暴力倾向,但对社会大众仍然构成一定危险。
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凶残表现最严重、最暴力,对社会危害性最大。
心理专家的心理评估显示,梁胜祖有反社会个性表现,有心理病变的征状,不注重规则,喜欢破坏、敌对,容易表达愤怒,其价值观充满犯罪思想,其再犯类似暴行的可能性很高。
梁伟伦有心理病变倾向,心狠手辣,不负责任,毫无悔意,间歇性火爆,倾向表现极度愤怒,不能以温和方法表达情绪,对死者缺乏同理心,不认为各种虐待会对死者造成伤害。
心理评估报告指被告犯案时只有十九岁,对将来会否重复犯案有所保留,就算以心理学方式协助被告处理情绪,其有效性亦要视乎被告的决心和动机。
阮云道表示,三人都有心理变态倾向,精神不稳定,而且可以看到将来可能会继续对接触的人构成危险,法庭有责任对市民大众加以保障,因此需要对三名被告判以终身监禁。
阮云道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他说:“近年从没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阮云道解释判处终身监禁的三个准则:
罪行的严重性是否需要判决较长刑期。
视乎被告性格、背景将来会否再犯。
若再犯案会否为公众带来严重后果,尤其是风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称,虽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求情时,力指他们不合乎上述条件,但三被告皆有心理变态倾向、精神不稳,与他们接触的人可能有危险,符合判决终身监禁的条件,法庭须保障社会大众。
由于三人承认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监三年。
陈文乐及梁伟伦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四年,梁胜祖因不认罪,判囚六年;最后两项罪名与误杀罪同期执行。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
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位,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杀死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胜祖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合谋”关系。
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
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
辩方律师指梁胜祖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
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让她早日获得释放。
梁胜祖当日亦到警署投案自首,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熏陶。
律师说,自去年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后,梁胜祖一直感到困扰,最后,他决定认罪。
律师又表示,梁胜祖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性而给予轻判。
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18年。
梁胜祖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埋葬而被判刑九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原定罪仍会维持。
梁胜祖约于2014年刑满出狱。
转自知乎黄彦思Raym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