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近三年来面积最大的一次住宅用地出让
明天上午9点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
8幅住宅地块出让面积达876.09亩
可建建筑总面积达96.77万平方米
其中海峡奥体板块周边楼盘已初具规模
商业临近万达、利嘉
医疗有肺科、海福手外科医院
公园有高盖山、飞凤山
齐全的配套让其备受瞩目
而桂湖板块因其温泉概念和交通预期
也受到一些人的关注
海峡奥体中心周边的两地块
宗地2017-12号
即仓山区东岭路东侧的海峡奥体中心周边项目五地块,面积15649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起始价35.93亿元。
该地块内历史建筑和有保护价值建筑须按照福州市名城委的相关保护方案执行。
容积率1.0以上,1.8以下(含1.8),该指标包含地块内保留历史建筑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平方米,不超过20000平方米。
绿地率30%以上(含30%)。
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该指标包含地块内保留历史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限高18米以上,50米以下(含50米)。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96个标准停车泊位,用于统筹安置,其中:住宅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5175元/平方米回购,商业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175元/平方米回购,停车泊位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10.78万元/个回购。
宗地2017-13号
即仓山区建新南路北侧的海峡体育中心周边4#安置房土地收储项目地块(奥体16#),面积3399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起始价8.44亿元。
容积率1.0以上,2.3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不超过20000平方米。
绿地率30%以上(含30%)。
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建筑限高18米以上,50米以下(含50米)。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90个标准停车泊位,用于统筹安置,其中:住宅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6420元/平方米回购,商业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420元/平方米回购,停车泊位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17.93万元/个回购。
原省委党校金山校区地块
宗地2017-14号
即仓山区淮安半岛上下店路西侧的原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校)金山校区地块,面积6489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起始价21.26亿元。
容积率1.0以上,1.82以下(含1.8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600平方米,不超过8000平方米。
绿地率30%以上(含30%)。
建筑密度28%以下(含28%)。
建筑限高18米以上,36米以下(含36米)。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新店片区棚户区改造地块
宗地2017-15号
即晋安区居住主题公园南侧的新店片区棚户区改造H2地块,面积5548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起始价17.67亿元。
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其中商业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不超过20000平方米。
绿地率35%以上(含35%)。
建筑密度24%以下(含24%)。
建筑限高18米以上,80米以下(含80米)。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须提供5.0025万平方米住宅、1.5万平方米沿街独栋商业用房、90个标准停车泊位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进行回购。住宅、商业回购价格按照5715元/平方米确定;停车泊位回购价格按照13.88万元/个确定。
桂湖四地块
宗地2017-16号至19号
均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罗汉村,均为纯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绿地率均要求40%以上(含40%)。
16号即桂湖后垄小区地块一,面积131987平方米,起始价12.09亿元。容积率1.0以上,1.2以下。建筑密度26%以下(含26%)。建筑限高18米以下(含18米)。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17号即桂湖后垄小区地块二,面积15988平方米,起始价1.47亿元。容积率1.0以上,1.2以下。建筑密度26%以下(含26%)。建筑限高18米以下(含18米)。
18号即桂湖小区地块一,面积77113平方米,起始价8.83亿元。容积率1.0以上,1.5以下。建筑密度24%以下(含24%)。建筑限高18米以上(含18米),24米以下(含24米)。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19号即桂湖小区地块二,面积48111平方米,起始价4.41亿元。容积率1.0以上,1.2以下(含1.2)。建筑密度26%以下(含26%)。建筑限高18米以下(含18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对竞买保证金的限制
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的细则
宗地2017-12、13、14、15、16、17、18、19号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5套90平方米或6套75平方米),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
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以下价格进行回购:宗地2017-12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5700元/平方米回购;宗地2017-13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7290元/平方米回购;宗地2017-14、15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6390元/平方米回购;宗地2017-16、17、18、19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5040元/平方米回购。
开工、竣工时间的限制
开工时间为交地后9个月内,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50米的,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等于80米的,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80米的,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其他限制
本次出让商品住宅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竞得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