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展雄,网易历史频道专栏作家,豆瓣书评人,《经济观察报》特约撰稿人。本文为网易历史频道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19世纪发生了一场撕裂美国的内战,事后诸葛亮地看,林肯赢得战争是毫无悬念的,人们有各种理由相信北军必胜:兵源充足,拥有制海权,联邦政府更集权高效。再加上格兰特和谢尔曼的英明指挥,北方GDP是南部的两三倍,拥有如此压倒性优势怎么可能失败?

但真刀真枪上战场后,很少有人能继续保持乐观心态。南方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军校,男孩子是从马背上长大的,狩猎、格斗是成长过程的必备功课。用时下流行的说法,这是一个战斗民族。当纽约的商人在计算账目时,南方人在乡间巡逻,防范黑奴暴动;当费城的工人在加班干活时,南方人在边疆抵御印第安部落。从三星上将、国防部长到各地师长,再到军校教官,南部利益集团包揽了大部分军职。其他地区即便有军事天赋的人,也挤不进这个圈子,格兰特从西点毕业后仕途不顺,只好退伍种田。1850年代,只有一名师级军官是北方人。

内战开始前,军官里有四分之三的改投门户,联邦政府急缺军事人才,而南部的问题则是军官太多了,难以安排岗位。有一个将领视察弗吉尼亚的预备队后,评论道:“他们都是相当优秀的军官,他们所需要的仅仅是降为列兵。”而列兵们也多为打仗的好手,他们不用教练就会开枪。北方军人则很多没碰过枪,上战场前先经训练,枪支装卸、保养、射击,从头学起。

南北文化差异从他们的读物可见一斑,北方流行的是《穷查理年鉴》、霍雷肖·阿尔杰,通俗文学鼓励大众奋斗发财,实现美国梦。南方男女阅读历史小说,沉浸于苏格兰起义、十字军东征等冒险故事,文学大师沃尔特·司各特为资本主义美国培养出了最后一批中世纪骑士。他们对平辈尊重、对下等人仁慈、对女子风度翩翩。南国绅士认为北面的邻居(尤其是最北的新英格兰)是一批见钱眼开的店小二,精明但无荣誉感,勤奋但缺少有闲阶级的风采。

和讲究契约法治、个人主义的北部城市不同,南方本部(Solid South)自有一套独特规矩。庄园主和他的经纪人做生意口头协定、非正式的谅解,双方的义务不见诸文字。如果发生矛盾,他们不去找警察、法官,而是决斗裁判。

好莱坞的西部片里,牛仔们一言不合、拔枪决斗,这一习气就是来自于南方。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参加了多次决斗,曾打死过他的对手。南卡罗来纳有位州长曾以决斗过14次而闻名,并且每次都打伤了对方。1830年以后,国内形势渐趋紧张,有一些议员向其北部政敌发起决斗挑战。后者一般都予以拒绝,这反过来又固化了北佬胆小怯懦的形象。

战斗民族的形成

由于政治、文化分歧,南部各州对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废奴派的两个大本营)的敌意日趋增长,甚至不再认为是同文同种的兄弟。南部军民相信自己血统高贵,跟北方人没有亲缘关系,他们来自于英国的上流社会,直系祖先就是11世纪占领不列颠的诺曼贵族。而北部美国人的父祖是被征服的撒克逊人,世世代代做牛做马,直到在16世纪的资产阶级内战中成功翻身。

保皇派的“骑士党”(Cavalier)战败后,到美洲的南方殖民地避难,那些清教徒平民的后代则迁居北部。俩群人在北美荒原上开疆拓土,直至相遇于马里兰。1767年工程师查尔斯·梅森和杰里迈亚·迪克逊勘察探测,划分出南北边界线。

梅森-迪克逊线(Mason and Dixon's Line)之于美利坚的地理意义,如同秦岭-淮河线之于中国。内战之前,扬基佬仅仅是北方人的绰号,南部居民自称为迪克逊,双方分属不同的教派,遵循不同的民俗。1834年威廉·卡拉瑟斯的《弗吉尼亚骑士党》出版,诺曼起源论开始广为流传。1863年一个弗吉尼亚人宣称,“北佬是‘五月花号’上爬下来的‘撒克逊蛔虫’”,他们不配和“具备高贵血统的不列颠-诺曼种植园主”有任何“关系”。

沃尔特·司各特的小说对这股民族情绪,无意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书中苏格兰高地人反抗压迫的故事激发了南部读者的想象力,华莱士对抗奸邪的爱德华国王,正如同淳朴勇敢的迪克逊反抗联邦政府。

林肯总统曾讲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引发了内战,如果说文字的力量足够煽起一场动乱,那么《罗勃罗伊》《撒克逊劫后英雄传》担负着更大的战争责任,马克·吐温就将内战的祸端归咎于他的同胞患上“沃尔特爵士症”。

尽管很少有人能拿得出详细确凿的家谱,证明自己祖上是查理一世的骑士党(更遑论六七百年前的诺曼人),但他们对这个民族起源深信不疑,连外国人都注意到这点,认为它是导致美利坚分家的潜在原因。1853年,法国的路易斯·菲利普(Louis Phillipe)说,在清教徒北部与贵族化南方之间,存在巨大的分歧,两兄弟之间“包含着相互冲突的利益、野心,以及难以平息的猜忌。”因此不难理解,当脱离独立的消息传来后,男女老少庆祝喝彩,打仗就像过节日。

战争爆发了,骑士们终于到了大显身手的时刻。南部同盟国像保留贵族的珍藏一样保留了中世纪的骑兵传统,甚至有人建议,政府部门的公章应刻上一个“骑士”,以鼓舞人心。

最后的骑士

时代已经变了,战场不再是骑士挥剑的竞技赛,近代以来骑兵的地位每况愈下。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骑兵尚能充当一支突击力量,英军第16骑兵团屡次立功,重创华盛顿的起义军。到了1860年代这个军种行将就木,轻骑兵还能做侦查、警戒、掩护等辅助任务,重骑兵则完全退役。

南军将领完全没意识到这点,他们兴高采烈地冲到战斗第一线,在枪林弹雨中体现勇者气概,然后被敌军精准地一枪撂倒。战争刚开始不久,就有两个司令级别的高官在战斗中负伤。军事学家统计过,军官身先士卒,死亡率比普通士兵高15%,当他们骑上马之后,死亡率再往上升到50%。策马扬鞭、纵横沙场,看上去很有美感,但在实际作战里,这就是鲜明的活靶子。

在大炮和步枪的火力大幅增强之后,此类大无畏的进攻方式,与其说勇敢,不如说是愚蠢。拿破仑战争时期,军人们精神抖擞排兵列阵,互相进行三四发齐射,然后高喊万岁,冲上去拼刺刀。而南北战争中很少有白刃战,两军近身肉搏之前,早已对射了十几轮子弹。葛底斯堡会战中,20团(团长是北军最凶悍的将军张伯伦)仅仅在一次攻防战就打出了1.5万发子弹,战役的第三天下午3点至4点,60分钟的战斗造成1.2万人伤亡,这种高度杀伤在过去不可想象。

现代战争强调纪律和服从命令,个人英雄主义没有用武之地。作为个体,南方人拥有最勇敢卓越的单兵素质,可凑在一起后就是群乌合之众。战斗时他们十分勇敢,可是一旦下了火线,简直不能称之为军人。希尔将军(Gen. D. H. Hiel)描述部下:“他们总是有极高度自信,只服从他们愿意服从的东西,战场上他们更像是古代的游侠而不是一具机器。”杰克逊在临死前,留下的遗言是:“告诉希尔,好好训练他的步兵。”

邦联士兵以轻装姿态行军,一枝来复枪,一个子弹盒,一床军毯,别无他物,每个人背负的重量不过30至40磅,而北军却要辛苦地背着60磅重的行囊,而且严格地遵守纪律和操典。南军的习气更接近古代游牧部落,“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史记·匈奴列传》),每次获胜的时候,不能组织起来,扩大战果;而失败的话,则一哄而散。到了战争后期,逃兵的比例高达30%。邦联总统戴维斯哀叹:如果每个服兵役的人忠于职守,我们不可能失败。

得工业者得天下

南方绅士以武德相尚,出现大规模逃跑现象不是没有原因的。南部同盟国的后勤部门管理无方,军需物品匮乏。在1862年冬季,罗伯特·李的部队每天只供应100克咸肉、200克粗玉米粉,偶尔有一把米或黑豆。邦联士兵破衣烂衫,有些人几乎没有鞋穿。当李将军进攻马里兰的时候,数千人掉队落在后面,没赶上会战,后来才得知,士兵光着脚,难以在多石的山路行进。

反观联邦军队丰衣足食,甚至出现铺张浪费现象,一位将军预计,多余的物资足够供应半个法国军队。拿破仑时代一个年度征募士兵不超过20万,而南北战争的四年里,总共有400万人上过战场。向这么多人提供被服、枪支、补给,只有强大的工业体系才能做到。

南部邦联生产的来复枪总共不超过25万支,而北方单单一个斯普林菲尔德工厂就造出近80万支来复枪。19世纪中叶,北部铁轨里程达到2.2万英里(3.54万公里),而南方还没达到一万英里。1861年,联邦设置军事电报部队,成立仅一年后,就有1200名雇员,铺设电报线路6400公里。

电报线接到白宫后,林肯能够跟前线指挥官实时交流,而戴维斯依赖缓慢的邮传。在两人的搏斗中,林肯政府反应灵敏,动作灵活;相比之下,戴维斯政府则是迟钝的壮汉,空有一副蛮力,还经常饿肚子。

铁轨越长,可调动的部队越多;电报线越长,获得的情报越多,战争的胜利愈加依赖战场之外的因素。法兰西第一帝国崛起的时候,产业革命还未展开,拿破仑仅靠个人天才即能克敌制胜,罗伯特·李就没有这样的机会,南北战争预示着日后工业化战争的到来。

普鲁士容克看待英国(一战)、阿拉伯国家看待犹太人(阿以冲突)、普什图武士看待印度(印巴战争),都以骁勇善战的民族性自豪,认为对方是小生意人,不堪一击,结果他们都失败了。时至今日,仍有人崇拜狼图腾,吹嘘“战斗民族”俄罗斯。美利坚早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了,所谓战斗民族是个虚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