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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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两个要件,第一是借款双方具有借贷合意,第二是借款实际交付,二者缺一不可。
那么,有哪些证据才能证明是借贷关系?
一、有借条等书面文件
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2条及相关法律,出借人仅仅提供《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而借款人抗辩已还款或者并非借款的,若出借人在民间借贷诉讼纠纷中提交的《借条》等债权凭证并无民法典中合同无效或者其他效力性瑕疵情形,此时《借条》等债权凭证是否能认定借贷双方具有借贷合意,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1.借款人抗辩并非属于借款,但是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借条》等债权凭证可认定双方达成借贷合意。
2.借款人提供抗辩,且提供相应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时,出借人无法依据《借条》等债权凭证证明双方具有借贷合意。
因此,并非只要持有《借条》等债权凭证,借贷双方就必然具有借贷合意并存在借贷关系。出借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法院在审理时通常会综合结合双方的借款来源、借款交付情况、借条的形成过程、借款的用途、经济往来以及交易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判断,以确定借贷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合意,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律师建议,出借人在借贷纠纷中,在有《借条》时,可以再提供双方之间达成借贷合意的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多项证据共同举证,加深法官对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借贷关系成立的确信,以获得法官支持。
二、没有借条等书面文件
1.仅有转账凭证
(1)出借人提供转款凭证,借款人抗辩但无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关系的,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2)出借人提供转款凭证,借款人抗辩并出示相关证据,出借人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具有借贷关系的,认定借贷双方未达成借贷合意,不存在借贷关系。
(3)双方有特殊关系的,出借人除提供转账凭证外,还应有其他佐证才能认定借贷合意。
2. 有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
出借人并没有诸如《借条》等这样的债权凭证,但出借人已然将借款转账给了借款人,且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当中充分体现出了借贷合意。在这种情况下,便可以认定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达成了借贷合意,进而双方之间成立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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