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感谢你们,我们等这笔款等得太久了,我以为要不到了,想不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执行到位,解决了我和工友的心头大事,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当事人向武宣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三面锦旗。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23日,被告一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案涉工程施工转包给原告朱某,并签订了《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约定由朱某全面负责案涉工程施工管理,履行《总承包合同》内的条款,自负盈亏。后朱某积极组织施工,该案涉工程已全部验收合格。经结算,被告二武宣县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已付给被告一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款,尚余工程款922.6万元未支付给原告朱某。2024年2月1日,经武宣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一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朱某工程款922.6万元,被告二武宣县某投资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936.6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支付责任。
执行过程
判决书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朱某无奈之下向武宣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二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向朱某支付工程款。但二公司未主动履行判决书载明的义务。
经武宣法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涉执行案件众多、对外债务庞大,且名下存款账户均被其他法院在先冻结;被执行人武宣县某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仅有数万元存款,与本案执行标的相差悬殊。执行法官将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初查状况告知申请执行人朱某后,朱某忧心忡忡,担心该笔款项遥遥无期,更担心无法付清供应商的材料款、无法结清百余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不仅要面临众多诉讼,还要面对供应商和工友的追讨和责骂。
2024年12月23日,承办法官接到执行线索:被执行人武宣县某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内回笼一笔资金。接到线报后,法官立即向有关部门核实,并对相关款项进行紧急查控;经多方协调,依法将922.6万元案款划拨至法院执行专户。
2024年12月31日,申请执行人朱某带着三面锦旗到武宣法院,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感谢武宣法院的法官们!我们在26日就收到了法院转给我们的全部案款,感谢武宣法院的公平高效执行!这笔款到位后,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这个工程背后的几十个材料供应商和百余名农民工也都能过一个好年了!!”
一次执行、一份责任;一面锦旗、一份肯定。武宣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急民众之所急,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武宣法院2025年原创第4期
作者 | 江飞玲
审核 | 戴立芳
终审 | 罗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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