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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他们是雷厉风行的“攻坚者”,剑指“老赖”,集中执行行动打出声威,强力破除执行阻碍;他们是温情调解的“知心人”,涉民生案件里巧化矛盾,力促案结事了;他们是创新探索的“先锋军”,借助数字化手段、联动协作新机制,让执行线索无处遁形、力量聚沙成塔。在此,诚邀您一同领略法院执行的2024年度高光,见证司法公正的坚实守护。

探望权是维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与子女亲情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当事人的一项法定权利,但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父母之间的情感纠纷往往将子女推到了矛盾的风口浪尖。如何保障探望权的同时,又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宜兴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化解一起探望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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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刘先生与黄女士因感情破裂经宜兴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小宸由黄女士抚养,刘先生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黄女士应予以配合。而半年后的8月份,刘先生即以未能正常行使探望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黄女士了解情况。黄女士称,并不是自己不让刘先生看望小宸,是孩子自身对父亲产生了抵触情绪,不愿意与父亲相处。

考虑到探望权的特殊性,若不妥善处理,不仅会增加双方矛盾,还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不利于小朋友的健康成长。于是,执行法官把双方约在执行局调解室见面。

刚到调解室,小宸就拉着妈妈的手,哭着闹着要离开,不愿意跟爸爸共处一室。见小宸如此抗拒,执行法官先将双方分开作工作,并安抚好孩子的情绪。

与黄女士沟通下来才知道,原来是刘先生此前行使探望权时常与黄女士发生争吵,有一次甚至报了警,导致小宸对刘先生的出现产生抗拒和害怕的情绪。“法官,你看这种情况,我肯让他来见孩子,孩子也不肯见他。”黄女士无奈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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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耐心开导黄女士。于情,不能让孩子成长过程中缺失父爱,不要因为双方的矛盾而影响到孩子的成长;于理,双方离婚已成事实,不要再让小孩成为无辜的受害者,在小孩面前,她应该做出积极正面的引导;于法,法院判决文书明确了刘先生享有探望权,黄女士如果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紧接着,执行法官劝导刘先生,小孩并不是冷冰冰的执行物品,愿意常探望孩子是好事,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一定要避免在小孩面前与黄女士产生冲突,不要因为双方的积怨给小孩造成困扰。

但孩子造成的心理问题需要时间来缓和,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先由黄女士对小宸进行一个月的心理疏导,并拍摄视频为证。

刘先生表示,如果确实经黄女士认真疏导后,小宸还是不愿意和他见面,那他也认了,他会调整自己,尽力做一个好父亲。

一个月后,双方再次来到执行局。调解室内,小宸不再哭闹,而是乖乖地牵住了刘先生伸过去的手,坐在父亲的腿上聊天。“爸爸,幼儿园的秋游快到了,下次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当然,爸爸一定去!”刘先生激动地搂紧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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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刘先生与黄女士就后续探望儿子事宜达成和解,表示以后的见面将在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后进行。

探望权执行的背后是父母双方利益和情感的博弈,但损害的却是被探望子女的身心健康。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孩子永远是无辜的受害者,离异父母应摒弃彼此的“恩恩怨怨”,真正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不要让孩子成为家庭冲突的牺牲品,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共同呵护。

执行需要柔情,也需要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宜兴法院常态化开展“天擎2024”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集中行动26次,依法拘留111人次,罚款3人次,腾退房屋8.4万余平方米。聚焦“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通过集中力量、精准施策,执行到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549.92万元

来源:宜兴法院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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