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11月30日当天凌晨四点多,有两只大型犬犬围着一名女生撕咬,有路过车辆不停鸣笛驱赶。环卫工人也挺身而出,将狗引走,最终女子成功逃脱。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有两只狗围着一个女生撕咬,来往的司机不断鸣笛驱赶!随后,一名环卫工人路过吸引了狗的注意力,女子得以上车脱险。警方赶到后,咬人的狗已逃离现场,被咬女子已送医救治。
知情人爆料,当时他在车上睡觉,女生过来敲他窗户,说有东西被狗叼走了,让下来帮个忙。司机说,他下车后,看见两只狗冲上来扑咬那个女孩,附近的车辆陆续过来,由于狗太凶,没人敢下车,只能鸣笛驱赶。
后来一位环卫工经过,吸引了两只狗,转而上前追赶环卫工。女生趁机从地上爬起来,跑到车上躲避。事发后,网约车司机拨打了120,救护车到了之后女生被送医救治。
(顶端新闻)
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留言:遇到狗伤害人的事件,一找狗主人,让破产赔偿!二让当地动物保护组织,承担同样责任。
还有不少网友呼吁:不杀恶狗。给人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刻不容缓!公民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身安全
也有网友强烈指出:环卫工,快递员,外卖员,出租车司机,这些底层民众,很有正义感!好多突发事情很有担当!
那么,该怎么看呢?
1、养狗虽然是个人自由,但必须依文明养狗,依法养狗,否则要面临法律制裁!
首先,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三环路以内及相关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并且明确,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除此之外,上述条例也明确指出,文明养狗,依法养狗的基本要求:比如说,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同时,也明确了相关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批评教育;第二次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直接拉入“黑名单”,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像很多网友强调的,发生了狗撕咬人的事件,相关部门该介入调查了,如果是有主人,那么就应该追究狗主人法律责任;如果是流浪狗,就依法采取人道主义措施!
2、如果是有主狗,狗的主人还应当赔偿女子的各项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饲养的是烈性犬的话,按照相关规定,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没有免责事由。也就是说,即便是被害人自己故意被咬伤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两只狗直接攻击女孩,反复撕咬女孩,毫无疑问侵犯了她的身体权、健康权,狗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3、环卫工人其实挺身而出,就是典型的见义勇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事件中,两只狗直接撕咬女孩,即使过往的车辆反复鸣笛,也没有起作用!此时,如果不是有人挺身而出,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建议给这位环卫工人颁发见义勇为。
最后,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案件,可以看出城市猫狗泛滥成灾,成为老百姓的一大危害,必须引起政府部门重视。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