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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如我在执”理念,邻水县法院与检察院两方联动,通过执行协作、信息共享、全流程监督等机制,尽“执”履责 ,“行”而有道,切实保障社会民生。

找准症结除“心病”

法检联动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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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感谢检察官!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李某紧紧握着法官和检察官的手,不断倾诉着感激的话语。

原来,谭某、林某之子不慎掉进李某、廖某夫妻二人开挖的粪池内不幸溺亡,两家人就赔偿金额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廖某向谭某、林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廖某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谭某、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但夫妻二人年迈体衰,缺乏劳动能力,仅能履行部分赔偿义务。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复盘意外发生的原因,厘清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从法理情的角度帮助双方寻找和解的平衡点。但终因双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邻水县法院执行法官立即与邻水县检察院检察官沟通联络,共同商讨如何能顺利促成执行和解。基于双方在数额上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法官与检察官决定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轮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互相交流调解意见。

“法官,作为邻居,我知道李某家庭确实困难,并非故意不履行赔偿款,我愿意退一步……”谭某哽咽地说道。

“法官、检察官,谢谢你们这么信任我,我愿意配合积极还款……”李某情绪激动,声音微颤。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后李某、廖某按期履行了协议内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对法院、检察院联动调解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同与称赞。

法检联动,不仅让一纸判决得以实质执行,更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之外,注入了温暖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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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纠纷起“波澜”

执行到位终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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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梅某常年在外务工,遂雇请唐某照顾女儿秦某梅,全权负责女儿日常起居及人身安全。合同签订后,唐某将秦某梅带回自己家中喂养,24小时保育,秦某、梅某则按合同约定时间给付相关费用。

今年3月起,秦某、梅某未按时支付唐某工资与孩子生活费,唐某要求秦某、梅某支付所欠钱款并接走小孩,秦某、梅某均予以推脱,唐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判决唐某继续履行保育义务,秦某、梅某限期内支付工资等费用,后续保育期间按原合同约定由秦某、梅某支付工资与生活费直至将小孩带走。判决生效后,秦某、梅某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有序开展工作,并主动邀请检察官全程监督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梅某依法传唤至法院,对其进行劝导教育,但梅某仍不悔改,拒不履行义务。在检察官的监督下,执行法官依法对梅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期间,梅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唐某达成和解协议,支付全部案款,并主动接走秦某梅进行抚养,履行抚养义务。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主动邀请检察院监督执行工作,是加强法检协作、深化法检互动的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共同打通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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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邻水县法院将继续探索与检察院的联动联调新模式,打好联动执行组合拳,深化制约监督,密切协作配合,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文稿|李继宇

编辑|廖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