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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回濮阳了,最近经常在家里。他至今没有还我钱,我申请拘留他……”刚上班,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敏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到达被执行人住所,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促成案件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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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0年,刘某向周某借款10万元,后刘某未按期还款,周某遂诉至华龙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某偿还借款本息,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刘某一直在外地,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11月份,申请人周某在濮阳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身影,立即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将刘某拘传到执行局。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刘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我认识到错了,我现在就凑钱。”在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刘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积极与周某协商。最终,刘某当天履行部分款项,就剩余款项与周某达成还款协议。

当执行款打入周某账户不久后,周某特意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当面表达对华龙区法院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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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华龙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期数丨2396

供稿丨执行局 刘 晶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