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11月18日电 (记者李思玥)日前,吉林省委召开了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施意见》,吹响了吉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今日,吉林省举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介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
发布会现场。(吉林发布)
执行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多次部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吉林省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哪些“硬措施”?
“近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但拖延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通过综合施策,实现系统治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本次省委全会都对此作出重要部署,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东巍在发布会上介绍,下一步,将聚焦“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重大任务,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东巍发言。(吉林发布)
一是抓住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这个关键。吉林省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深改委批准,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省份。全省法院将以此次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健全完善执行实施、执行裁决、执行管理“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全面构建“下级法院执行局接受本级法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局双重领导,执行工作以上级法院执行局领导为主”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紧执行工作质效这个根本。发挥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优势,推动交叉执行、终本清仓以及关联案件集中管辖和协同执行等工作,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联动运行、协调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执行联动、信用惩戒、交叉执行等工作机制,深化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改革、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等吉林省法院自主开展的改革项目,确保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三是抓实执行活动监督这个保障。加强案件流程节点动态监管,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执行节点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发挥执行裁决、“有信必复”等监督制约作用,健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执行工作社会监督制度。同时,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解决“新三难”问题的六项措施》,持续整治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