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简某某女儿双十一那天要订婚,到时候简某某肯定在场,你们来一定能找到他。”申请执行人苏某某说道。
案 件 经 过
2023年,简某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苏某某借款,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简某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归还借款,苏某某向永定法院起诉,后经永定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在之后的履行过程中简某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苏某某遂向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顺利解决该案,执行干警多次通知简某某到永定法院,希望组织双方进行和解,但简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到永定法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 行 过 程
2024年11月10日,永定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简某某的行踪线索。对此,永定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当天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会议,商讨具体执行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次日上午,执行局局长及干警前往简某某所在的村委会。考虑到今天是简某某女儿的订婚仪式,是简某某家一大喜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并未直接前往简某某家中对其采取拘传措施,而是与简某某所在村部的村干部联系,由村干部联系简某某到村委会处理执行案件。简某某在收到村干部的通知后,主动驾驶摩托车来到村委会,意图解决执行案件。
解 纷 促 和
执行干警见到简某某后,就现有的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提出一个较为可行的分期方案。但简某某表示,其现在是给别人打工,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还债,最多每个月支付两三千元。随后,简某某的父母得知消息立马赶来村部。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劝说、多方协调,以及简某某父母的积极配合下,最终该案苏某某与简某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简某某当场委托其母亲前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两万元汇入法院账户,剩余款项每月还款三千元直至还清为止,由简某某父亲提供担保。
此外,简某某在永定法院的另一件执行案件标的额为两千五百元的案件,其父当场代为履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善意文明执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对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永定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以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供稿:廖喆仪、汤冬英
编辑:赖钦城
审核:李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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