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河路与海康路路口中间
一辆车没熄火停了很久”
凌晨02时30分许
一男子将车停在路中央
其在驾驶员位置呼呼大睡
直到交警到达现场
将其唤醒
10月19日凌晨02时30分许,河口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接警称:一群众发现在黄河路与海康路路口中间一辆车没熄火停了很久。
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查看,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停放在马路中间,存在安全隐患。上前查看后,发现一男子在驾驶员位置呼呼大睡,开车门后酒气熏天。经询问,司机称:与家人发生矛盾,喝闷酒结束后就失去了记忆,开车在路上乱逛,去了哪里不记得了,直至被交警唤醒,自己才发现车辆停放在马路中间。
随后经民警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发现范某某于10月19凌晨0时驾驶鲁E66***黑色桑塔纳至海康路与黄河路路口,并停车沉睡的全过程,至交警赶到时范某某已将车辆停放在此睡了将近两个小时。经检验,范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5.62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民警依法对范某某作出罚款贰仟元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
酒驾猛于虎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
来源 |河口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