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现汉寿县人民法院对下列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希望知情人积极向法院举报下列人员及财产线索。执行举报电话:0736-28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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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寿法院

作者:曾亚利 曾海玲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