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日(11月1日)施行。
为让全市人民更好地了解《条例》内容,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前分别在新站龙兴里广场和二道江区双龙购物中心门前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
《条例》共6章、49条,内容包含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该《条例》颁布实施,为推进通化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对精致城市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宣传中,执法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近1700份,利用4块宣传展板宣传普及《条例》主要条款,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近百次,以此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引导市民爱护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为广大市民创建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市容环境。
通讯员:徐小萍 记者:夏珺
主审 | 王远洋 审核 | 李蕴涵 编辑 | 史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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