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可真“刑”

这些很“”的事, 发生还不止一次

北京一租户竟因私人纠纷

纵火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的一个村庄出租房内突发一起火灾事故。经初步调查,是两名租户之间的私人恩怨所致,而纵火者李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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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下午,租户李某与另一名租户因之前的误会起了口角,李某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竟用打火机点燃了对方的被褥,这一冲动行为瞬间导致被褥起火,火势在短时间内在房屋内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导致了这场火灾的发生。

目前,李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真“刑”!

男子酒后纵火连连烧车

无独有偶。

10月1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在一个多小时内先后接到两起群众报警,警情均发生在房山区阎村镇同一村内,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先后起火,引起消防人员注意,经调查,火灾系一男子酒后放火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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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凌晨2时43分,该支队接到第一起报警,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和相隔不远的两个垃圾桶起火。火灾造成该电动自行车挡风被、车把、后视镜,以及两个垃圾桶损毁。

就在消防救援人员刚刚结束第一场火灾扑救不久,3时56分,该村又有一起火灾报警,而这次起火的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和相隔不远的一个垃圾桶。火灾造成电动三轮车车把、遮雨布、坐垫和一个垃圾桶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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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在同一个村子、同一条道路上的两辆电动车在一个多小时内接连起火引起了消防救援人员的注意。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人员经走访询问和现场勘察确定,两辆电动自行车均处于停放未充电状态,电池及电气线路均完好无异常,起火原因疑为外来火源所致。在随后的调查中,调查人员留意到,起火的两辆电动车和两处垃圾桶均有一定距离间隔,这一发现让调查人员更加确定,当晚发生的两起火灾均系人为引起。

经过警方侦查,很快锁定了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该嫌疑人称自己当晚饮酒,对自己故意烧毁电动自行车和垃圾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消防部门提示

故意纵火触犯刑法,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消防部门呼吁:切勿纵火,纵火是一种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更会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一时冲动做出不计后果的举动

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转发!支持严惩

内容来源:法治进行时、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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