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正义之声网讯【张彤彤 张鹤平】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顺利排除妨害,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1月1日签订协议书,原告刘某将约40平方米的一间半自家房屋租给被告徐某使用,在自家约100平方米的院内建猪舍养猪,猪舍由被告承建,抵顶原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 月1 日止六年租金,期间房屋由被告徐某自行维护。但租期已到,原告多次告知迁出,被告却拒不履行协议。无奈,原告刘某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双方均不愿意调解。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秉承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决定深入案发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调解中,办案法官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耐心解答双方顾虑,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被告从租赁的房屋中搬出,院中两间猪舍及牛棚留给原告,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下一步,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调解工作中将继续兼顾法理与情理,既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又不伤双方当事人感情,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