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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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世界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往往伴随着一定的责任和风险。有时,即使已经辞任法人职务,仍可能因公司之前的债务问题而受到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影响。

那么,辞任法人后是否能解除限高?

一、辞任法人可申请解除限高的依据

最高法《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指出,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这意味着,只要能满足上述条件,辞任法人是可以申请解除限高措施的。

例如,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接任,且原法定代表人已经完全脱离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再对公司的债务履行产生直接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获得法院的准许,解除限高令。

二、申请解除限高需准备的材料

1. 证明身份变更的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包括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目前已不担任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这些文件是最直接的证据,能够清晰地展示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2. 离职证明等相关文件:如果是董事、高管等兼任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提交离职证明、辞职材料、社保变更或者停缴证明等,证明自己目前已不在被执行单位任职。这些文件可以从侧面证明原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已经没有了实质性的联系。

3. 证明与债务无关的材料:注意审查相关判决债务形成时间及过程,尝试搜集并举证自己与债务形成和履行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进而证明自己与债务履行没有任何影响力等。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情况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分析,找出能够证明自己无辜的证据。

如果公司不配合如何应对呢?

新公司法实施前,除了向法院提起诉讼外,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公司不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的情况,要求工商部门进行督促和监管。在一些地区,工商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协助原法定代表人办理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实施后,这个问题有了新的救济途径。

新《公司法》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据此,辞任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已经辞去董事或经理之职,或者已经从公司或关联公司辞职,就可以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对自己的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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