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要求,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于2023年12月8日重新修订印发了《朔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将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进一步促进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现将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账户设立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处、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在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银行其中之一办理的一类借记卡,签订《缴存使用协议》。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账户。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注销。

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应按《缴存使用协议》约定,自账户设立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补缴账户设立之前的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的基础上,月缴存额按500元、1000元、1500元定额标准自主选择缴存。

三、灵活就业人员享有的权益

个人缴存者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权利,提取、贷款均按照我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缴存人个人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仅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本息未结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需任何费用;我中心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服务机构、中介公司、中介人员从事有偿代办、加急加价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及其他业务;如遇“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有偿代办的现象,请坚决抵制并立即举报。

四、业务办理网点

市区及朔城区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市府西街6号(市政府对面建设银行东业务大厅)

电话:0349-2229914

平鲁区管理处

地址:平鲁区平阳西街15号政务大厅一楼西大厅

电话:0349-6074365

山阴县管理处

地址:山阴县青年西街中国银行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电话:0349-7070365

应县管理处

地址:应县四环路西南角应县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

电话:0349-5024365

怀仁市管理处

地址:怀仁市怀安大街中国银行办公楼二楼公积金大厅

电话:0349-3040365

右玉县管理处

地址:右玉县玉林西街政务大厅二楼(县公安局西侧)

电话:15364697788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住房保障制度,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提升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通过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范围,进一步激发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主动性,共享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成果。请广大新市民踊跃参与,更好实现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9日

来源:朔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