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环境违法,滁州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被罚39.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全)罚(20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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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氮氧化物超过排污许可证年排放限值。

上述事实有9项证据证实。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6-1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有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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