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大风将广告牌上的幕布吹落,男子骑车刚好经过,被卷进幕布中,不慎摔倒,这一摔,摔成了十级伤残,他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来看看法院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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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 正值台风过境,某广告公司设置在路边的广告牌上的幕布被台风吹落在地。杨先生正常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时,大风吹起广告布,导致杨先生被卷入后摔倒受伤。经鉴定,杨先生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为维护自身权益,杨先生将广告公司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请求判令广告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庭审中, 被告广告公司辩称,不同意杨先生的诉讼请求。一方面,杨先生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事发当天是因为广告布而摔倒致伤;另一方面,事发当天为台风天气,其架设广告牌的幕布被吹落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广告公司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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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关于杨先生受伤是否为广告布刮落所致。虽然事发地点无监控录像,但根据杨先生提供的事发现场照片、视频及交通事故证明等证据,足以认定杨先生是被广告布带倒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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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广告公司无证据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也无证据证明杨先生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故本次事故完全是广告公司疏于对广告牌的管理所致,广告公司应对杨先生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 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广告公司赔偿原告杨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31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广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