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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要求,切实提高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和办案水平,9月13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全市两级院重罪条线干警30余人现场观摩叶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甲、梁某乙盗窃、抢劫案庭审活动。

本次观摩庭审案件案发于1999年,二被告人逃避侦查,躲避法律制裁长达二十余年,叶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追捕力度,最终将二人抓获归案。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展开讯问,并采取多媒体分组示证的方式对案件证据详细出示,逐步理清案件事实及案件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针对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严谨的论证和有力的辩驳,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针对庭审中有被告人提出家庭困难、有待其抚养、扶养的家庭成员这一诉求,公诉人当庭提出多元化救助的建议,在庭审中逐步化解长期积累的矛盾,为公正裁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的干警在观摩评议会议中各抒己见,围绕该案庭审的法庭讯问技巧、举证示证方式、法庭应变能力等公诉人出庭能力,陈年旧案办理中追诉时效认定、证据标准把握、侦查工作引导等方面针对本次庭审进行了全面评议,不仅肯定本次庭审存在的优点,也重点指出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

此次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不仅是对个案办理质量的检验,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通过对陈年积案庭审活动的深入剖析,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办理程序、证据标准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本次庭审也展示了检察机关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凸显出深厚的民生情怀。

下一步,叶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的庄严承诺。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