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翻入水渠,人却跑了?

交警一查

不仅无证、车还是偷来的

2024年5月31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车侧翻在路边的水渠,车上未见有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施救并联系车主,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得知,事发时该车辆并非车主驾驶,而是被余某及其同伴偷盗后,开车到此发生事故后弃车逃离现场。经查实,余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驾驶技术不娴熟和缺乏驾驶经验,车辆行至郁林路/同济大道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注意降低行驶速度,操作不当,致使其所驾车辆驶出路外并发生侧翻,车上数人慌忙爬出并弃车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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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事故发生后未保护现场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反而弃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综合分析认定:余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余某及同伴的盗窃行为由当地管辖派出所另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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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1.广大车主要有主动防范意识,停放车辆时,要检查是否已将贵重财物带离,并注意锁好车门,降低财产损失风险系数。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迅速报警,为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财物争取时间。

2.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图文:一大队

采编:甘 霖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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