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于瞬间
骑乘电动车没戴头盔
通过路口没有减速
行驶路上没有礼让
你以为,这只是很小的动作
但其实危险已经来临!
事发经过
2024年7月23日,廖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平板半挂车沿贵港市工业一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姜某驾驶贵港牌号二轮电动车对向而行。11时5分许,姜某驾驶电动车实施左转弯过程中与廖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姜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认定: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廖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超速行驶,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姜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实施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综上所述,廖某、姜某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1.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机动车一定要遵守限速规定,尤其是在经过路口、居民区、学校等区域时,要提前减速,谨慎驾驶!
2.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同样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经路口要仔细观察以确保安全。同时要按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在发生意外时最大程度减轻伤害、保住性命!
图文:宣传科
采编:甘 霖
责编:傅 瑜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