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两个热搜,对比起来看颇为有味。

一个是光明网转自岳阳日报的《“不嫖娼、不洗脚……”小偷坚持写“盗窃日记”,警方:第一次见!》。

文章写到:

“31号休息了,1号多搞点。”“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要管住自己,学费要凑齐。”这些话语均来自一本“盗窃日记”。

马上就开学了,学费要凑齐几个字,真的很扎心,甚至有些老铁可能还会隐隐生出同情心来,觉得这是一个顶好的父亲。

问题在于,人们不能为了一个正常的目的,去做违法的事情啊。

何况,这家伙以前“曾因盗窃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曾进厂打过工,后来觉得厂里效益不好,上班太辛苦,便重操旧业。”

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

他是为了凑齐学费才不去做这些事,还是觉得那些事情乃低级趣味,不屑去做呢?

文章里并没有明说,我们也只能猜测,大概是为了凑学费而省钱吧。

那么问题来了,交完学费之后再盗窃的财物,他会不会跑到销金窟用来享受低级趣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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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很难说了。

讲完小偷,再讲赃官。

《正厅级干部被双开,长期沉迷网络游戏》一文提到:

印宇鹰的违纪通报中,例如其……“贪图享乐,玩物丧志,长期沉迷网络游戏,追求低级趣味”,类似的表述在正厅级干部的通报中较为少见。

正如前述的洗脚、采耳如果是正规的,并不能算作低级趣味一样,能通过审核拿到版号公开发行的网络游戏,或许可让人玩物丧志,但并不能因此称之为追求低级趣味。

因此,我估计,他跟我们玩的,可能不是一类网游。

就像,尽管《巫师3》里有失足妇女,《荒野大镖客2》里能洗摸水澡,但比起另外几个外国游戏——名字我就不敢说了——纯纯的直接不停演小电影——杰洛特和亚瑟,真的算不得是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上了热搜的家伙,无论他们的个性有何不同,本质是一样的,那就是——

他们偷的,都是老百姓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