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春梅狐狸
已出版《图解中国传统服饰》
最近刷到的瓜(大数据推送给我的),本来也是跟我没关系,但最近类似的事件是越来越多了,我觉得可以蛐蛐一篇。
聊天局,我就不配图了~~
这件事本身我就不描述了,能刷到的应该已经刷到了(毕竟圈子不大,我这些年都把几个会按照兴趣推送的app训练得很偏萌宠了,但依然会刷到,想必该看到的都看到了),反正只是一个引子,并不影响我们下面要聊的话题。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这类瓜在我看来都是惊人的相似,就像AI写的小说一样,只有角色名不一样了,桥段都是相似重组的。
这类事一开始总是始于“兴趣”,当然,也可以包装成“热爱”,甚至扛“文化大旗”,有的还会夹杂类似早年选秀节目里的各类故事版本,比如怀念某位亲人,怀念某位故人,或者是缘于一场动人的机缘……总之,开始总是“需要”无关名利的,纯属情感的。都说朋友合作创业最糟糕的股权分配是平分,但说这些话的人都忘了去理解,如果一开始就预见将来的控制权问题,就不能算“朋友”……这里,也无关友情的真假,而是一开始的组局搭上了“情感”二字,那就是“谈钱伤感情”。
但万物皆有价,“共患难”时都是满腔热情,到“同富贵”时就需要斤斤计较了。“钱”,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钱景”,到了一个需要“分配”的程度,裂缝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一开始合伙的几方里,究竟是每一方都秉持着纯粹的情感动机,还是有人在伪装,或者有人中途变了“质”,这些其实都不重要。走到撕X这一步,必然是双方所掌握的资源“开始”或“已然”不对等了,一方想要把另一方掀下这张饭桌。
就以最近的事件为例,双方一开始彼此的约定或者说心照不宣的是合作关系,不说非得是五五分、四六分,至少也是你吃一碗面、我喝一口汤的关系。但从后来被一方曝光的合同(曝光方称“黑奴合同”)来看,是一方想将另一方粗暴“买断”,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也就是将“果实”一个人摘了独享的意图。之所以说是“粗暴”,是因为那个授权合同写得乱七八糟,除了表现出授人以柄的意图,基本上很难发挥作用。
很多人看到这里很容易陷入“需要站队”的陷阱里(真要“站”我也不拦着),但其实更需要看清的是为什么一方可以看似肆无忌惮地掀桌,而另一方却只能走网络维权的老路?
从合作关系来说,他们双方类似于一方做“产品”,一方做“销售”。这个案例里目前维权已经晒了许多证据来证明“形象设计及服饰搭配”是他自己完成的,而他的社交媒体经营得比较少(不是完全没有经营)。而另一方则比较多地出现在媒体上,注册了公司与id商标,个人的大V形象与最终导致撕X的这个“爆款”产品深度绑定。
更值得留意的是,维权方还晒了一张某高校的评论截图,截图中某高校的官方账号称这个“产品”是自己的毕业生所设计。很多人只看到这张图“抢夺”维权方的署名权问题,没有意识到高校身份的重要性。这一方之所以可以扮演“销售”的角色,并且作为媒体的主要采访对象,就在于她的高校、专业身份带来的新闻价值,以及贯通的媒体资源。
摊开来说就是,一个普通的自由职业者、私企员工将某个事业做得很好,并不一定能换来足够的媒体曝光。但是如果捆绑上高校资源,反而被“强行”分配到了一些媒体曝光,高校有kpi,媒体也有需要通过高校实现的kpi。这种外人的“仰望”、高校的“烦恼”就会被部分人运用起来,成为个人事业的起点,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曝光”可以当饭吃的年代。
其实被“挂”的那方在很多年之前我就有看到过她的相关信息,是某视频网站首页推了她的一个视频,标题叫做《耗时半年怒砸XX万,什么样的毕业创作让我倾家荡产》,算是非常熟练的自媒体爆款标题的。但让我留下印象的是,这在我看来更像是一个朝代的服饰摆拍视频合集,但从服饰考据、服饰设计、服饰制作、造型妆造、摄影布光、后期剪辑等等来看,个人列出的信息里各项的参与比例并不算高,这与我认知中的“毕业设计”相距甚远(感觉也和专业关系不大的样子)。我大学也开始玩汉服了,也有很多汉服,但我很难想象把自己的“买家秀”“写真照”拼在一起作为毕业作品(就算我愿意,我导师也能毙了我;就算我导师乐意,评审也会轰了我们)。每个学校、每个专业可能都有自己的自主评判标准,咱没资格评判,只是惊讶一下。举例这件事是想说,相比做“产品”,这方本身在“销售”上的确更有天赋,也有经验,更有资源。
回到前面的问题,“销售”敢于把做“产品”的一方掀下饭桌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产品”本身没有足够的壁垒,“销售”做好了个人IP,掌握媒体资源,换一个来做“产品”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
我之前还在频繁写影视剧服饰的分析,后来写得就少了,因为如果只是仿造文物或者模仿古画形象,对于剧组来说其实是很简单的,只不过在网络舆论转向之前他们不了解或者不屑于这么去做(这个话题下个聊天局的时候细说)。更重要的是,以现在的古装消费产业,大多数产品都可以在网上买到,自己要做手工的部分其实并不多,这也是为什么维权方贴了很多购买记录的原因。可能你是最早仿造古画这么组合、这么拍照、这么接受媒体采访的人,但并不等于这件事别人做起来很困难,相反,更简单了。
就连cos古画这件事本身,也没有任何创意点,让所谓某个古画角色形象成为“爆款”的原因在于媒体报道,以及媒体报道中所附加的各种文化价值话术。比如前面提到的某高校的官方账号发言截图里就有将古画形象和“父亲节”挂钩的内容,这其实很牵强,尤其在我们看惯了各种非遗宣传话术以后,但有发言的角色和宣传的平台就够了。
在这样的不均等情况下,合作关系改雇佣关系都算是比较“善良”的,直接掀下桌的结果反而是水到渠成的。
此外,就是一场“赌博”,赌被掀下桌的一方不会撕破脸地去维权,这种反而是常态。这也是为什么我并不建议大家站队,因为撕了然后又回到一张饭桌上吃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只要双方还想继续吃饭,他们就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只有一方从初衷到本心都是纯情感的、纯爱好的,并且有自己真正的“技术”和不断进步的能力,才有可能坚定地自己一张板凳。
这都不能算我吃过的“瓜”了,还得算上我吃过的“亏”。
很多时候,我看到一些“朋友”(现在都不是了)在合作中是处于被“剥削”角色的,就忍不住去劝戒一番。但完全没想过,人家就是愿意的,人家就是在等一个上桌的机会,或者觉得这种“剥削”就是一种已经上桌的标志。毕竟,这场“生意”里,那些“朋友”并无特别的长处,为啥那些人不“剥削”别人而“剥削”自己,所能提供的也就是这个“甘愿”了。他们也期待自己做大做强以后,调换角色,重复这个模式,就好比为XX辩护者往往心怀XX。那怎么才能做大做强呢?他们只能是从这里的等待上桌开始。
演变成“撕X”的,很多也是另一方“起号”的方式。表面上是要网友们来评评理,实际上是自己要单干了需要第一桶流量,尽管这个出发形式可能有点被动,但“撕X”可以转变为主动。这也无可厚非,另一方利用流量和媒体的时候,也应该预见到自己建立起来的个人IP也是别人攫取的资本,更何况,这本来就有别人的付出,用用怎么了?就像吵架也是一种沟通方式,撕X也是一种分配机制。
最终很多依然会“握手言欢”“同桌吃饭”的原因在于,“销售”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重要。他们所能触及的媒体资源,大多是自媒体时代所产生的增量资源,媒体资源的稀缺性和曝光价值在下降。
就好比,90年代上电视这可是不得了的人物,整个厂区第二天就全都认识你了,毕竟也就这几个台。但现在很多在小红X、抖X上以“我上央视”为标题的主角去市中心绕圈都没人认识。这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看电视的人少了,许多媒体对于大众的触及率低了很多,另一方面是融媒体的存在促使媒体们不得不“出产”更多的“新闻”,很多所谓上某台有可能只是上了某台的融媒体,毕竟这是拍个热门的短视频都会有媒体来采访两句的时代。说个扎心的,即便是资本捧出来的流量,方方面面的曝光都不少,每次有谁“塌房”的时候,我依然想问“这是谁”,更何况只是圈层爱好。很多时候频繁能被刷到,单纯只是现在的平台算法做得好,也就是将更广阔也更复杂的世界“隐藏”起来了。
当“爆款”达成时,看似有多地文旅邀请,多家媒体采访,但实际上可持续性并不好,很多人将“巅峰”当作了“起步”。“巅峰期”收入肯定也有不少,但肯定不足以圆桌吃饭,否则也不需要将一方掀下饭桌,但后续发现这已经是“夜宵”了,就不得不又把原来的“饭搭子”叫回来在把食堂支起来。
这不是说这碗饭就不值得吃,而是单纯靠一点点小聪明和信息差获得的“销售”资源和没有技术壁垒的“产品”,本身在市场上就是不够稳固的。所谓“撕X”“维权”以及“破镜重圆”等等的瓜,只是摇摇欲坠下企图维持平衡的挣扎,竟然“动作”有时候看起来很有舞蹈的观赏性。而观众需要注意的是,别被“溺水”的人拖下水,以及了解背后的深层原因对这类“风险”引以为戒,而不是选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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