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吉利诉威马汽车窃取商业机密和技术侵权案件,终审判定威马赔偿吉利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2022年12月,“蜜胺”技术秘密侵权和专利侵权两案迎来终审判决,四侵权人全额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亿元;2021年2月,“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被判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

近年来,商业秘密保护侵权领域大案要案多发。如何更好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备受关注。近日,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的“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在深圳举行。活动搭建了商业秘密保护交流平台,来自多个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分享交流,共话“商业秘密保护”广东经验。

普遍为大案

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一旦出现泄露,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据广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处副处长杨宇介绍,2021年至今,全省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78宗。其中,商业秘密保护侵权案件77宗。“虽然数量不多,但普遍为大案要案。”杨宇介绍,上述77宗案件中,有53宗发生在“黄金内湾”地区,并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他还透露,在这些商业秘密保护侵权案件中,约90%涉及技术秘密泄露,约10%涉及经营信息泄露。其中,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相关案件高发多发,主要涉及生物医疗、软件开发、手机通信、机械制造、人工智能等行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欧丽华介绍,广东商业秘密保护侵权司法案件数量约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今年,广东受理相关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前五个月受理的一审案件数量已接近去年全年的总量。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案件大多由于企业人才流动造成,约占案件总量的九成或以上。她指出,企业是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建议企业做好合规建设。

强化合规建设

为了更好的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商业秘密保护相关问题,活动现场还披露了典型案例。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郭毅岱介绍了“广州某运动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1年5月,该局接到权利人A公司举报,反映B公司利用A公司保密的客户信息“撬”客户。调查发现,B公司彭某、冯某夫妻二人是A 公司的前员工。其中,丈夫彭某先离职,离职后成立了B公司。随后,妻子冯某“卧底”A公司一段时间后,离职并入职B公司。在人员到齐之后,B公司开始“撬”A公司的客户。其中,妻子冯某离职的前一天,从A公司的保密系统中外发了两份密件,内容是A公司的1000多名客户信息。经初步研判,该局认为B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并进行立案调查。

谈及如何更好的保护商业秘密,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人员周宇龙分享了有关经验。

一是企业要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合规体系建设,对关键岗位人员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不仅要签订保密协议,还要对入职、离职员工做好脱密审查。”他介绍说,不少商业秘密保护侵权案件,是由前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后发生的。

二是申请商业秘密行政保护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例如,要提供证明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这是维权的关键。”他说。

三是在岗人员要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得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造成损失金额或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还公布了“2023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十大事件”,发布了《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与运营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等一批商业秘密保护的标志性工作成果。

文、图|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