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轮武警部队改革之前,武警部队一共拥有八大警种,其中消防、边防、警卫这三个警种部队又可以统称为“公安现役部队”。而之所以要如此称呼,是因为消防、边防、警卫部队虽然也是列武警序列,但却是由公安部相关职能局直接领导管理。当时,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领导管理公安边防部队、指挥指导边防边检工作,公安部警卫局负责领导管理公安警卫部队、指挥指导警卫特勤工作,公安部消防局负责领导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指挥指导消防和相关救援工作。而且这三个局的军政主官都是正军级,授予武警少将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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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此前的武警部队改革中(具体时间是2018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分别划归公安部和应急管理部,且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即大家通常所理解的“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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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公安消防部队转隶应急管理部,与武警森林部队一起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继续肩负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等职责。而公安边防部队退出武警现役序列后,成建制划归公安部门,其中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合并组建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安边防部队下属力量转制改编为移民警察队伍。至于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则是继续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原公安部警卫局更名为公安部特勤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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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原先都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一员,并且在改革中也是全部转为行政编制,但消防、边防、警卫的最终编制结构是完全不同的。例如,公安警卫部队、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使用的是“人民警察编制”,除了军官外,原先这两支部队的士兵也可以通过参加内部招录考试成为人民警察,通过率极高,且编制具体到个人,妥妥的公务员。正因如此,网上有许多人羡慕地表示这批转为民警的士兵真是运气太棒了。确实,要不是改革的红利,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也许都是和人民警察这个身份无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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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公安消防部队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其和武警森林部队组建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只有指挥员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编制具体到个人、编制可以跟着个人调动。然而,普通消防员就不是标准的公务员了,他们使用的是“单列的消防员专项编制”,即在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这种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编制也不跟着人调动,而是单纯限定在某个岗位。毕竟消防员全程实行退出机制,一旦前一任消防员离开所在岗位了,那么这个编制就给继任者使用,如此循环反复。所以啊,消防员只能是在任职期间享受相关的编制待遇,离开岗位就也意味着不再享受原先的编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