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王树森 邹静宇

6月13日20时19分,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在石花镇巩湾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突然一辆车牌号为鄂F开头的红色长城越野车驶入临检区域,交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时,该驾驶员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突然加速强行通过设卡路口逃离现场。

大约十五分钟后,一辆红色长城越野车再次出现在了临检区域,交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是由一名代驾在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反应过来这辆车就是刚才冲卡的车辆,而且刚刚冲卡的驾驶员也正在车内,民警立即对乘车人李某进行了呼吸酒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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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现场(通讯员 供图)

经过酒精吹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当事人李某每100毫升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388毫克。民警询问代驾得知,他是十几分钟前接的单,下单地址就在民警查酒驾现场前面不远处的路口,代驾人员刘某称自己也不知道李某刚才酒驾冲卡了,就按照他下单的目的地开着导航驾驶,不承想给他又送回到民警面前,随后,代驾刘某调出了自己的微信下单的记录给民警看。

随后,民警询问李某是否承认自己醉酒驾车和冲卡行为,但李某某始终不承认自己开过车,民警随后依法将李某带至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在交警大队内,民警调取了多个路口的监控,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无奈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冲卡的事实。

驾驶员李某称,当晚和朋友聚餐时喝了点白酒,结束后驾车回家途中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想到自己刚喝了酒,害怕被交警处罚,就加速冲过设卡区域,因为害怕警察会找到自己,李某便突发奇想,想着让代驾开车返回现场,以此来证明自己并没有酒驾,可惜李某低估了交警大队民警的洞察能力,小聪明被民警瞬间识破,目前,本案目前已转刑事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