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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2023 年以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执行运行机制创新,以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推进内外协作促进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为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打造了鲜活的“鞍山样板”,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发展大局贡献鞍山法院力量。

创新执行机制,推动执行质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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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中院与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合作协议,开启不动产司法查控“网对网”新机制。

今年春节前夕,申请执行人郑某焦急地等着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赴济南的消息。

2023年9月,郑某向鞍山中院执行局再次申请恢复对某系列案件的执行。鞍山中院决定以交叉执行的方式,将案件指定管辖到具有丰富类案经验的立山区法院执行局。

“这次有法院法警、公安民警一同前往,就觉得有戏。”郑某告诉记者,这一次他要回了150多万元的欠款。

“执行收案失衡、执行效率差别大、执行‘案访比’不在合理区间…… 这些都曾是鞍山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绊脚石。”鞍山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强如是说。

变则通,通则达。2023年以来,鞍山法院探索形成了由中级法院对市 内4家城区基层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一体贯通“管人、管案、管事”,推动了执行工作提档增速。

据介绍,鞍山4家城区基层法院管辖的首次执行案件由市中院执行局统一立案。受理后,鞍山中院执行局负责发起统一网络查控,并集中对不动产、车辆、公积金等项目进行线下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分流至各基层法院执行实施团队办理。

2023年,4家城区基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全部处于最高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内,除分段集约化管理之外,这还与执行局职能重塑和人员优化密切相关。

鞍山4家城区基层法院执行业务由市中院执行局直接领导,人员、经费、装备保障等由各院党组负责。

“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还承担全地区执行工作的数据分析、研判、预警、督导等工作,是全地区执行指挥工作的‘大本营’。”张强介绍道。

一年多来,鞍山全市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 率都在合理区间内运行,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2021年82.8天下降到2023年65.8天。

2024年3月1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鞍山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执行 工作改革调研现场会,来自全省14 家中级法院执行工作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局长实地探访了鞍山两级法院执行运行机制成效,大家表示,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鞍山样板”,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更好地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规范执行行为,助力营商环境“创一流”

“房产在黄金地段,非常担心法院把房子卖便宜了。”某涉案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马某坦言,“当时我觉得自己卖更好,但又找不到合适的买主。”

2022年11月,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经法院判决,企业须偿还 1718万元及利息,但其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被执行人是一家民营企业,且案件标的额大、抵押财产位于海南三亚、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2023年4月,鞍山中院决定对该案提级管辖。

换位思考,如我在诉。执行法官非常理解马某的忧虑,多次与他面对面释法析理。当看到拍卖的具体方案,马某觉得法官非常认真负责。

2023 年11月,2处房产以高于起拍价100余万元一拍成交。

“执行过程中,法院表现出来的专业和规范,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执行的 善意和文明。”马某由衷感谢。

鞍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赵明告诉记者,通过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强 化了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方式,能够有效防止重大、复杂案件的廉政风险、消极执行等问题,提升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通过法院组织调解,我们的困难也解决了,他们的负担也清除了。”采访中,海城市一家农产品加工厂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2023 年3月,该农产品加工厂因某饲料公司拖欠130余万元原料款,向海城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辽宁高院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要求,司法活动要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执行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即时给付80万元,余款50余万元分2次偿还完毕,同时以200吨饲料灵活“换保”,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仅用7天时间在诉前成功促成纠纷解决,让两家上下游合作企业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执行是否规范,人是关键因素。鞍山中院政治部、执行局深入调研,对辖区7家基层法院执行队伍调整提出建议,特别是体现在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的选拔与交流上。调整后辖区7家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进入领导班子。另外,4家城区法院重新组建的15个执行团队,大批高素质青年干警被吸纳到执行一线。

此外,鞍山中院坚持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开展 “暖企护企”执行行动,建立全省首家涉企保全影响评估平台,根据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现状评估情况,予以暂缓保全或灵活采用查扣冻措施,并依企业申请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为被执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创新适用预处罚通知、“失信彩铃”“执行悬赏”,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用真金白银兑现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共对3万余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边控等措施。2023年,鞍山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9611件,执行到位金额35亿元。

推进内外协作,形成解决执行难“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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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初,职工们在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领取欠薪。

“法官,刘某在北出口!”

龙年春节前夕,鞍山中院“执行110”值班热线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来电。北出口距立山区法院较近,“执行110”立即调度立山区法院出警,1小时后,刘某被拘传到法院。

面对摆在面前的大笔微信转账和消费记录,刘某百般狡赖,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我们对拒执行为开展普法,调解工作还是很有效果。”鞍山市拘留所管教赵旭告诉记者,第二天刘某就表示愿意还款。

鞍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梁伟认为,这起案件很典型,既有内部配合,又有外部协作,是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很好的例证。

“执行110”配备专门力量24小时值班接警,各地执行局就近出警,这是法院内部的资源整合。深化“拘执联动”也是鞍山中院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之一,属于整合外部资源的重要成果。

2023年,鞍山中院与鞍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签订《关于协助开展 司法拘留合作协议》,在拘留所内建立了执行案件调解室,由拘留所管教对拒执人员进行调解。这一做法得到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高院的充分肯定,省公安厅要求监管总队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

2024年2月,鞍山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民事执行中不动产处置税费征缴协作的意见》,构建了三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动产拍卖变卖价款扣税代缴机制,从拍卖变卖成交价款中扣税代缴,既免去买受人税费承担的后顾之忧,也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证缴分离、容缺办理机制,对以物抵债的资产采取税费追缴和办证分离的容缺办理,及时为权利人办理权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欠缴税费追缴信息共享机制,人民法院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信息,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同时,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先后与10 余家部门“点对点”对接,实现了查询事项由“面对面”到“键对键”的飞跃。

在不断向外扩大解决执行难“朋友圈”的同时,鞍山中院着力练好“立审执信一体化”内功,做好执源治理工作。

2023 年,鞍山中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 《关于加强裁判文书明确具体可执行性做好审执衔接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立案、审判、调解、保全、信访等各个环节。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讼保全比例,建立调解案件当庭履行、自动履行机制,加大判决的可执行性审查,构建判后督促履行和执前调解等制度,积极促进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今年第一季度,鞍山两级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5.77%。

在积极推进“执破融合”方面,鞍山中院出台流程指引,确定“执转破”案件适用范围、移送流程、移送标准,明确基层法院拟 “执转破”案件须报请鞍山中院执行局与中院破产团队统一协调。以鞍钢14家下属企业转制为契机,优先将转制企业纳入“执转破”程序,积极探索终本案件退出机制。

今年3月,鞍山中院要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3个县(市)法院参照市区法院执行模式运行,实现辖区全覆盖。

勇往“执”前,势在必“行”。鞍山中院院长陈林表示,鞍山法院将持续创新执行机制,推动执行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为打造执行工作辽宁品牌贡献鞍山法院的智慧和力量,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对话新闻当事人

更好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访谈对象: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林

执行周刊:请简要介绍鞍山中院创新执行机制情况?

陈林: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鞍山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司法需求相比,鞍山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加以解决。

鞍山中院坚持问题导向,2023年,开始将4家城区基层法院管辖的首次执行案件交由鞍山中院执行局统一受理,集中进行网络查控和线下查询,再分流至各基层法院办理。经过一年试运行,鞍山地区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2021年82.8 天下降到2023年65.8天,推动执行质效得到不断提升,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出坚实步伐。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在鞍山地区实现全覆盖。

执行周刊 :在做实交叉执行方面,鞍山中院有哪些经验?下一步有何打算?

陈林:交叉执行可以有效解决制约影响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鞍山中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仔细甄别哪些案件需要交叉,认真研判选取适当的交叉方式和交叉时机,及时对交叉案件运行情况进行调度、监督和指导,推动执行局长、副局长常态化办理交叉执行案件,切实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下一步,鞍山中院将把全面推进交叉执行作为提质增效的切入点,综合运用交叉方式、联动“终本清仓”行动、健全交叉考核机制,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赢得当事人对交叉执行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效办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让更多“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执行周刊:在提升人民群众的执行体验感方面,鞍山中院采取了哪些举措?

陈林:鞍山中院将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全力优化人民群众的执行体验感。

实践中,鞍山中院坚持内外协同做实执源治理。对内,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构建判后督促履行制度和执前调解制度。对外,联合通信运营商上线“失信彩铃”,与公安机关构建拘执联动新机制,促使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主动履 行还款义务,促成“ 法院+税务”税费征缴协作。

同时,我们还把队伍建设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中之重,把高素质人才吸纳到执行工作一线,定期开设“执行讲堂”,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号召干警向全国模范法官滕启刚学习,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执行的力度和温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审核丨黄艳辉

记者丨黄艳辉 严怡娜

通讯员丨黄绘如 张 荻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