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将人活活踩死,被判五年出来后还大喊冤枉,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名警察真的冤枉吗?

01幸福的一家人

2019年,被关了五年的王文军一出监狱就在互联网上大喊冤枉,已经过去了五年的警察用脚踩死妇女一案再次走进大众的视线,大家都非常气愤的说像王文军这样的人就应该被判死刑。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王文军真的冤吗?

周秀云出生于河南,从小她就知道自己是抱养的,所以在家里她总是缺乏安全感。由于家庭贫穷,她早早的就辍学出去打工。时光荏苒,一眨眼就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在熟人的介绍下,她认识了同样来自农村的王友志。

王友志虽然家里也穷,但好在他踏实肯干又有上进心,这些品质都深深的吸引了周秀云。两人很快就坠入爱河了。谈了几个月的恋爱,两人就决定领证携手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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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生活平淡又甜蜜,周秀云很快就发现自己怀孕了,王友志乐坏了,对于新成员的到来,两人即开心又忧愁,因为以两人如今的收入,很难维持一个家的生活。

在生了一儿一女后,周秀云决定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而儿子女儿就留在了家里,交给爷爷奶奶照看,每个月他们都会把工钱打到父母的帐上,只为了能让孩子吃好穿好。

就这样他们的一对儿女渐渐的长大了,女儿十分听话,学习也好,根本就不用夫妇二人操心,相反地是他们的小儿子十分叛逆,经常的就迟到旷课。

因为这事,周秀云还辞职回家了一年,为的就是能让孩子安心的学习。周秀云的女儿凭借着自身的努力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可儿子王奎林厌学情绪非常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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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与丈夫商量了许久,决定给儿子办理退学手续,带着儿子一起去江西工作,好让他体会一下社会的艰辛,这样一来他或许就会迷途知返,好好学习了。

就这样周秀云与王友志带着王奎林来到江西的一个工地干起了活,王奎林虽然也觉得工作辛苦,可他认为他就不是学习的料,所以也就更不想读书了。周秀云也没办法了,只能由着儿子自己的选择。

三人就这样苦中作乐,周秀云也不期望儿子能大富大贵,只要踏踏实实的,她也就安心了,三人的生活也还算幸福,可这样的幸福在2014年的冬天戛然而止。

02讨薪不成反被打

2014年的冬天,临近过年,大家都纷纷的买了票回家与家人团聚。他们当然也想回家,可工地负责人却以各种原因推迟了发工资的时间。这让王友志非常愁,拿不到工资,三人岂不是白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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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王奎林在外买东西回家,正好路过之前工作的那个工地,就想着进去讨要工资,就这样王奎林和其他工友走了进去。几人刚刚进去就被里面的保安给拦住了,保安问他们到底是谁,他们说是员工,来要工资的。

保安不耐烦,就以几人没有带安全帽为由将他们赶了出去,王奎林不干了,明明这个工地就停工了,根本就没有工人,保安的这个行为就是单纯的赶他们走。

就这样双方发生了冲突,保安跟工人就这样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保安感觉形势不妙,于是便拨打了报警电话。王奎林与其他工友也给家里人或者朋友打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王友志与周秀云得知儿子被打,马不停蹄的就赶到了现场,此时以王文军为首的警察赶到现场。王文军找到保安了解了大概情况以后就要求其中的一名工人出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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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工人被王文军的态度惹恼了,拒绝了他的这个要求,王文军见状就要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将这个人带回派出所。此时王奎林认为讨薪的这件事是他提起的,他理应要站出来,于是便大喊你要抓就抓我。

王文军见状就要把他也抓起来,两人发生了打斗,可王奎林不是王文军的对手,王奎林被打倒在地。周秀云见到自己儿子被打,于是便上前抓住王文军的大腿。

怎料王文军用力的甩开她,然后用膝盖顶着她的胸口,周秀云一下子喘不过气,瘫倒在地上,而王文军明显不想放过她,用脚踩着她的头发,防止她起过身来。

03暴力执法导致农妇死亡

周秀云用另全身力气挣扎也无济于事,王友志见到妻子被人欺负,也赶忙上前,可都被警察给拦住了。就这样周秀云在地上躺了二十三分钟,这二十三分钟里王文军一直踩着她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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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周秀云没了动静,王文军以为她在装死,于是乎也没有管她。随后便以妨碍公务罪和袭警等罪名将这些人抓回了派出所,王文军还放言到派出所里有他们好看的。

据王奎林等工友的描述,他们到了派出所以后就被拉到一个小黑屋里,随后就遭到了殴打。警察对他们实施着酷刑,任凭他们如何呼喊,也无济于事。

而留在现场的警察也逐渐发现了周秀云的不对劲,于是便马上叫了救护车,可就算这样,周秀云还是不幸去世了。

根据法医的鉴定,周秀云死于急性呼吸衰竭,且脖子也有闭合型颈部损伤。在执法的记录仪中可以看到,王文军在执法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将周秀云的颈部和头部死死的控制住,在长达二十三分钟的时间里,被王文军踩在地上,导致了周秀云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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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件事并没有让王文军受到任何惩罚,为了为妻子讨回公道,王友军找了许多媒体,而当初也有一个工友将王文军暴力执法的视频传了上网,一时间警察踩死一农妇的消息登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许多人都认为王文军应该杀人偿命。

2016年11月10日,法院以王文军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对于这个判决王文军表示不同意,他大喊他是冤枉的,他一定会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王文军就这样在里面待了五年,五年后他出来后还一度的在各个平台上发布自己是冤枉的,这些年来他一再提起诉讼,可没有哪个法院愿意受理,他称自己就是按照程序办事,只是舆论干扰了司法,他没有任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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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王文军还是那么顽固不知悔改,王文军失去的是五年的自由,而周秀云失去的是她的生命,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对于这些手无寸铁的弱者,警察更应该保护他们的利益,而不是用自己的权力暴力解决问题。

04知识小科普

王文军口中一直说的妨害公务罪,那么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才属于是妨害公务呢?怎么样才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呢?

违法犯罪行为人如果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等一些比较强制性的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妨害公务的行为。

比如说违法犯罪行为人如果是以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就认定为是妨害公务罪。

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人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也会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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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人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本案案例中,王友军等几人拒绝了王文军向他们索要身份证查看身份证的要求,随后几人不满其态度便与其发生争论和肢体冲突。

王友军几人的这种行为是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而且和执法警察发生肢体冲突还可能会构成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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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王文军用膝盖顶着周秀云的胸口,致使其瘫倒在地上,用脚踩着她的头发,防止她起过身来,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三十分钟,王文军的这种行为就属于是暴力执法。

在我国中,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超过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使用武力或者人身攻击,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或者是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诱导唆使他人使用武力,或者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则属于暴力执法。

在进入派出所以后,王文军等人还将王奎林和其工友几人拉到一个小黑屋里,对其进行着恶意殴打,这种行为也是属于暴力执法中的一种方式。

当地人民法院还以滥用职权的罪名将王文军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那么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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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导致了公共财产或者是国家、公民的利益受到了重大损失,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是违法犯罪行为人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本案案例中,王文军将王奎林等人拉进小黑屋殴打,并且在行使职权时为了防止周秀云的反抗将其踩在脚下近三十分钟,导致了她最终的死亡结果,这种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我国刑法规定中的滥用职权罪,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