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婚姻登记撤销案件,这是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首次通过检察建议成功办理的督促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类案件。

陷入僵局,错误婚姻登记撤销难

2008年杨某在不知“王某”真实身份情况下,持村委证明在派出所申请户籍登记,派出所按补录程序进行了户口办理,2011年3月,杨某与“王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17年,“王某”离家后失联。

2020年,公安部人口信息库相片比对发现,“王某”的户籍信息异常,持有双重户籍,其原始真实户口为新疆籍罗某,遂依法注销了其虚假的户籍信息。此后,杨某欲解除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便向民政局申请撤销该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回复称,二人当年办理婚姻登记时材料齐全、程序合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或无效婚姻情形,该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杨某又打算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王某”长期失联,且双方结婚证登载的户籍信息已被公安机关注销,诉讼途径也走不通,事情由此陷入僵局。

检察为民,积极能动履职困扰消

今年4月,杨某向兴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寻求帮助。
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调阅了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走访了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向当初办理“王某”双重户籍案件的民警及当事人“王某”调查取证后发现,本案系因当事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登记情形,杨某的离婚诉求不能通过诉讼方式予以实现。但若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将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根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助推主管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为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6月21日,兴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检察听证,行政机关代表及案件当事人也到场参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调查办理经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情况和处理方案,该方案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可。当事人杨某也讲述了事实经过,恳请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婚姻难题。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该“问题”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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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结束后,兴县人民检察院向民政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该“问题”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撤销,并规范婚姻登记审查工作,完善相关制度,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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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下一步,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来源: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