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罗某、黄某文等12人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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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期间,罗某为赚取快钱纠集被告人黄某文、贺某浪、胡某健等人,购买手机、微信账户、电脑等作案工具,先后在长沙、双峰租房成立诈骗“工作室”,开始使用“深某科技”虚假“投资”平台从事“资金盘诈骗”。

在此期间,罗某等12人共同生活,共同分享诈骗心得,并在同一微信群中共同对被害人进行诈骗。通过“业务员”使用手机、微信、聊天软件与被害人建立感情基础后,进而诱骗被害人到“深某科技”平台上进行“投资”。之后,由“客服”操作该平台的后台,以“无法提现”“投资亏损”等方式最终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资金。该诈骗团伙以上述方式共骗得被害人共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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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量刑、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十二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严谨有序。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新话术新套路频出,面对高收益网络投资理财,社交软件交友、境外高薪招聘等诱惑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避免落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圈套。下一步,双峰法院将坚持全链接打击和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方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